六条声明:反对藏密,仅限于邪法部分,并限于汉地

六条声明:反对藏密,仅限于邪法部分,并限于汉地(赏花人2019-09-20)

藏密体系中显教部分,确实大致上是符合佛说的。若不以四皈依作为开端,不导归男女淫欲邪法(实际就是性交),不以其作为能成佛之最高修法,无此类邪法夹杂,则喇嘛教在根本上还可判为佛教一支。因为以破坏佛制的四皈依为开端,以其密教中性交邪法为能感佛果之道故,总体上看不能判为佛教,称呼喇嘛教或者藏密较为合适。

藏密中夹了邪法,依汉传正法来看是遮止在汉地推广为上策。不过,就从藏地本身来看,有积极的一面。往好处看,可以说佛法渗透进了藏地,佛法渗入外道。我希望佛法继续在藏地存续,直到完全脱离外道的见修,成长为纯净的正法,再与汉传互融,汉藏携手共弘护正法。如果说全面否定喇嘛教,等于把藏地中的佛法整个否定了,这也是不明智的。佛法流入藏地,虽然不纯,是需要继续进化,这显然比完全的外道主导好很多了。就像佛法进入汉地,经历过本土化过程中的歧路,这是难免的。汉传最终在本土化过程中保持了纯净的正法,我愿意相信,并祝愿佛教在藏地有一天也能完全净化,完全摆脱外道邪法的成分。我反对全盘否定藏密的做法,反对全盘否定由于佛法进入纯外道之地与外道妥协而形成的任何混合型宗教。初来乍到,是宾非主,本来难以诸事如意。

不过,就目前来说,身为汉传佛教追随者,面对在汉地渗透的非佛制四皈依(四皈依破坏佛制三皈依),以及所夹带的双修等邪法,是坚决抵制,毫不让步。因为汉地佛法,经过历代祖师努力,目前已经非常完善,法义也是非常纯净,对汉地来说,在藏密未净化之前,在汉地推广,这会使汉地正法倒退。在藏地不一样,在藏地,带有外道法的藏密,比起其他完全没有佛教成分的宗教,已经是进步的了。

就像“国三排放”的摩托车,由于污染太大,在中国已经不能上牌了,在国外有些地方还可以上牌。双修与落实到人的四皈依等破佛制的外道法,是喇嘛教体系自带的程序,目前还没有卸载,在汉地推广喇嘛教,势必要释放这些污染物。

基于此,我发表我个人的声明如下:

㈠我反对的现象:未剔除“比丘与女童性交法”与落实到人的“四皈依”等坏佛制法,就以佛教正法的名义在汉地推广,则坚决反对、抵制。

我不反对的现象:⒈若以“喇嘛教”的名义,或者以“夹带佛法的藏地宗教”,而非“佛陀正法”名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汉地宣扬推广,不反对;⒉或者喇嘛教中邪法部分、破坏佛制的违背佛法部分已经完全剔除,而后以佛法名义在汉地推广,也不反对,而且支持、随喜;⒊对于作为在藏区人民信仰的喇嘛教本身,不反对;⒋作为个人信仰,有汉地人选择喇嘛教,也不反对。

㈡我反对的具体对象,有三点:⒈反对其用了佛法名义,实际内容却多有违背佛法部分的名不副实现象;⒉名不副实,对不了解喇嘛教的信众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欺骗之实;⒊反对的喇嘛教内容,是其体系中对汉传正法造成严重冲击的邪法部分,并非藏密体系中符合佛说的部分。此外别无其他。

㈢我反对的目的,主要有四:⒈是希望汉地信众看清楚喇嘛教与佛陀正法存在差别的事实,然后再自由选择是否进入喇嘛教,个人了解清楚后,选择喇嘛教,符合国法,我无异议;⒉希望汉传正法不被其邪法部分染污;⒊愿我今生舍报后,证无生前,永生永世不沾染双修、落实到人的“四皈依”等破坏佛制的邪法;四,希望与我有缘的道友不受喇嘛教中邪法部分的危害。此外别无其他。

㈣我反对的方式,是对藏密中存在的邪法部分依经论进行辨析披露。对在汉地宣扬邪法部分的喇嘛或者汉地出家人,宣扬喇嘛教邪法部分或推广喇嘛教中宣扬过邪法的喇嘛等现象进行法义上的辨析。我的方式基本就是如此,围绕法义进行,旁及其他。我所用方式,随顺佛法,随顺国法,绝不违越佛制、国家法制。

㈤我愿接受一切如理如法的建议。无论对我个人好意、恶意,或誉或谤,凡能依法提建议,言之成理者,我皆愿恭听,并会视具体情况有选择性地采纳。若不依法论,无论对我好意、恶意,赞我、毁我,我皆不受。不依法者,若非宿世善缘深,多是今天坏、明天好,今天赞、明天毁,无有常性,因此,我不愿多交流。法无人我,永恒常在,人情无常,唯法可依。

㈥重申一点:喇嘛教的体系,在藏地已经是进步宗教,只是未净化完全,所以我反对与抵制,从范围说,只是在汉传正法的范围内,而非一切时、处;从内容说,根本在其中邪法部分,而非全部。在汉地推广未进化完全的喇嘛教,那显然是开历史的倒车。而在藏地,如果反对喇嘛教,那等于是反对了唯一一个被佛法渗透的外道或夹带部分邪法的佛教,障碍了佛教在藏地存续、净化的过程,不合适。法无人我,随缘而动。反对邪法部分,不能把佛法在藏地的存续障碍了。虽然藏地的佛法生重病了,病入膏肓的佛法也比健壮的外道强。但是如果要进入汉地推广,那必须得先治好病。

以上为我个人声明核心内容。

虽然现在喇嘛教已经渗透汉传,作为汉传、作为正法追随者,亦不必忧惧,不违国法前提下,依止佛法对破坏佛法的部分进行抵制即可。将“四皈依”和“比丘与女童性交邪法”与汉传、与正法剥离,更是必须的、必要的。一切在汉地试图将正法与邪法、破坏佛制三皈依法混淆的公开言论,都是背离佛说的。

感恩三宝!感恩各位有缘!

南无阿弥陀佛!

——净土赏花人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