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破宗萨仁波切关于四谛与业果之邪说

评破宗萨仁波切关于四谛与业果之邪说(赏花人2019-11-28)

有个道友给我看宗萨先生的《佛教的见地与修道》一书,我只看了两章,就不想多看了。两章内,混杂着诸多邪说与颠倒说。道友说宗萨此书很受欢迎,并有人引用宗萨说一定程度上破坏善恶业果说。我看了,确实有。下文为我早上花了点时间对宗萨错谬之处的评破,希望诸道友从此以后不要再推荐宗萨、流转其书,除非是他写的经得住佛言印证的书。

愿生必生,南无阿弥陀佛!

一,宗萨先生关于苦谛的原文。

宗萨原文:“知道自我是不稳定、没有本质,它本身就是痛苦,是了解四圣谛中第一圣谛的第一步。四圣谛的意思不是像许多人所想的:‘生命是痛苦’,四圣谛是说:‘知道痛苦’。”

评:

知苦时,苦已开始止息。彻达苦无常、空、无我时,烦恼已断,苦根已拔。知苦能出苦,如何知苦成苦谛?苦谛之体为有漏五蕴,其相为苦、空、无常、无我。知苦非苦谛之相。知苦乃是智,道谛范围。

此处乃宗萨对苦谛之错解,道谛、苦谛体性混滥。

二,宗萨关于灭谛原文:“第三圣谛是灭谛,即痛苦的止息。灭谛并不是说我们具有天生的痛苦,然后用一些方法或依法修行,使这痛苦停止。第三圣谛是:我们的痛苦并非真实存在。假如痛苦真正存在于你之内,那么你就永远无法除去它,因为它是你天生的一部分,任何停止痛苦的企图都没有意义,你只能去掉非本质的暂时性污染。不论头痛还是忧虑,都不是你。因此,佛陀教导的第三圣谛就是:病不是你,你也不是病。明白这点之后,治疗时,首先坚信痛苦并非自己本性的一部分,然后借由某些方法除掉痛苦。”

评第一处问题:无我通四谛,灭谛亦非我。

通达无我者,自然知道苦非我,苦之载体五蕴亦非我,何必在灭谛才通达苦非我?

第二处:节外生枝:四谛通非我。

苦相局苦集,无常相通苦、集、道三,无我相则四谛皆通,何止病苦非我?观宗萨说,不无以无病之灭谛为我义。此乃节外生枝。何以故?若以无病为我,又起我见,我见为集,又感苦。若说苦病非本有则可,若说无苦病之灭是我,于四谛观中,则是无事生非。有尚非我,何况非有?

第三处:真实有与本有之偏与混滥。

苦是否真实存在,约受用说,应看烦恼业力是否已净尽。若未尽,则真实受用苦,若尽方离。宗萨先生以“可去除”为由说苦非真实存在?此言有偏差,凡夫无力去除故,仍真实受用苦故。若一定约体空说,苦本空,灭谛亦非实有。观宗萨先生意,似要表达苦非本有,乃缘生法意。若约此义,宗萨文无谬。虽无谬而有笼统空泛之嫌。本有者,不借缘而自在义故。五蕴不自在义,在苦谛中已说,无常、无我故。集谛又说,苦仗集起故无有自体。道谛亦说,道能对治故。苦非本有,何独须灭谛显?余三亦显。是故宗萨以灭谛为显苦非实,乃是错用灭谛。灭、静、妙、离为灭谛四相,灭谛正显苦与苦因灭后之离患妙境,为令人对灭起希求向往之心。灭为离苦之真实受用境,此乃灭谛不共余三之相。宗萨用灭显苦非实,非正说灭谛。显苦非实不必借灭,非灭谛不共之相用也。又,必欲以余谛显苦非恒可灭者,道谛较灭谛更佳,为苦集天敌故。如显火非常,以水能灭火显火无常,较之火灭后则无火显无常,更具体易明。

三,宗萨关于集谛、苦谛原文:“第二圣谛是集谛,即痛苦的成因,这个教法对于停止制造病因非常有用。这当然是预防胜于治疗。基本上,痛苦分为三种:行苦、苦苦和坏苦。痛苦起于我们不明白自己的本性是没有痛苦的,这种无明以及它所引起与实相的Fen~lie,造成‘行苦’。许多时候,我们甚至没有注意到行苦,因为我们只专注于另外两种苦,包括追求看起来像是快乐的痛苦。

“对自己本性的无知,造成了巨大的疏离感与不安全感,于是我们开始捕捉某种的自我存在。不明白自己的真实本性又想要了解,我们便创造出假的本性——自我,它的本质是痛苦。

“自我基本上就不稳定,再加上渴望证明自己真实存在,因此它一直都不自在,渴望有什么能让它稳定、让它感到真实——这当然不可能。由于这种热望和对存在的坚持,我们就陷入无可逃避的生、老、病、死等痛苦的循环之中。除此之外,出生就必然会遭遇债主的纠缠、税单、不良的食物、不孝顺不知感恩的子女,乃至于关车门时夹到手等,这就是‘苦苦’。

“第三种痛苦是‘坏苦’——变易之苦。由于我们为自己创造的这整个状况天生就不稳定,因此即使我们真的找到一点快乐,也不会永远持续下去,甚至会带来更多的痛苦。快乐的原因会消失掉,要不就是快乐会改变,或者我们会改变——无论是哪种情况,快乐都很短暂。”

评:第一,宗萨将十二因缘中行支等同行苦。谬也!行苦之行,为生灭迁流义,有情、无情皆行,苦、集二法皆摄。行支是过去业之总说,为众生身口意之造作意,唯局有情,唯局集法。

第二,宗萨将坏苦、行苦混滥。坏苦针对乐受与令人愉悦之境,行苦针对舍受及令人平静之境,宗萨则说坏苦为变易。错乱也!

第三,苦之源即是不明四谛,并非不明本来无苦。若宗萨必约体空教说,苦源于不明四谛即空。若明苦是空,不明集、灭、道空,亦非体空教。通教乃无生四谛,虽体法空,不坏四谛故。若说知空而不知四谛,决定顽空。须知通教人达法空时,自然照了四谛,绝无照空不达四谛者。

第四,宗萨关于道谛原文:“第四圣谛是道的真理,是佛陀所开的处方,它能让我们疾病消失。首先,你必须舍弃造成生病的原因,仔细想想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你所舍弃的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你所舍弃的主要是无知的期望,期望那些本性是只能带给你痛苦的东西能多少带来一些快乐。避免制造头痛的第一步,就是不要再用头去撞墙——这就是‘出离’;在那之后,有许多药方帮你除去剩下的头痛。后面各章会讨论药方的细节。”

评:个别造句问题且不论,只要基本正见具备,细节有些失误无伤大雅。但宗萨对出离所对应之谛错乱,乃根本知见问题。观宗萨意,出离缘集而起,因集是苦因故。此乃谬。出离多依苦起,知苦无常、空、无我故,心于依正见离爱取。

第一步乃知苦。若不知苦,出离心毕竟何处起?发心取决于根本知见故。又,若不知苦,对苦之因如何有出离心?知苦、断集、慕灭、修道,此顺序论四谛乃常法。

以下是评破宗萨关于业果的部分邪说,分三处说。

(一)宗萨原文:“佛陀并不是武断地把行为分成善行和恶行而后报偿善业、处罚恶业的神祇,他所教导的是,善、恶来自于你自己对于动机的判断。例如,通常我们认为揍人是很痛苦的业,因为我们知道如果被人揍的话会很痛苦。当你打人的时候,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期望这个动作伤害到对方,然后从对方的痛苦中感到满足。由于你的动机是制造痛苦,所以你的行动就是痛苦的行为或恶行。如果另一个星球的居民认为打人是一种迎接的方式,在那里,打人就不会造成恶业,因为动机不同了。”

评破宗萨关于善恶业判断依据的邪见。

依宗萨意,如果在一个地方,淫欲是被奉为神圣行为的,难道淫欲就不是恶业?比如在藏密中,普遍认为双修(比丘性交)可以成佛,是圣行一种,双修不是恶法了?

宗萨说,在打人作为迎接人的方式的地方,打人就不是恶业。那么,以此类推,以金刀杀人被作为是尊重人的地方,杀人也不是恶业了?

宗萨此处有大邪见,此邪见源于宗萨对业本质的误解。须知,业以思为体(见《俱舍论》业品,圆晖法师疏亦有所明),即审决也。若有人审决要杀人、打人,纵然未做,即是恶业已起。杀人之心,天生即恶,无论为对方好或者害对方。是故发菩提心者为护多人性命而杀人,亦有苦果也。如本师因地发心为救人、为护欲杀生者慧命而断人命,仍旧有苦果。本师动机不可谓不善,此善不可谓不真不诚。然而,纵然真善之动机,杀人之行本性为恶故,本师因地时亦难逃苦果。恰如以好心喝毒药,毒药仍旧毒死人。宗萨纯以动机定行之善恶,不合理。如五戒中杀、盗、淫、妄四为性罪。所谓性罪,自性即罪,凡夫无论何动机,刻意而行即是有罪。动机善,只能减轻罪之程度,决不能改变罪之本性。宗萨颠倒说法,以动机善抹除自性即罪之本质,大邪!

如外道以人祭天以求福,被祭之人亦以善心求死,杀人祭天者亦以善心杀,此亦恶业。何以故?愚痴故。若具正见谁会杀人求福?若具正见谁会打人以示欢迎?谁会听信藏密邪法部分教唆而与人性交以求成佛?

邪,法说非法,非法说法。

(二)宗萨原文:“所谓六道中的某道并不一定指身躯死后投生的某个地方,而是此时、此地某个业力状况中止,另一种业力状况生起的心境。你非常生气的时候,就尝到一点地狱的滋味了。如果那种愤怒坚固持续下来,并且生长茁壮,你就会发现,虽然在实质上你并没有移动到任何地方,但是自己的存在却已经成为地狱了。生气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或做什么事,都不会遇到真正和蔼友善的人,你会觉得每个人都让你生气,或者都向你挑衅,整个环境都充满威胁、让人激愤,没有一件事对劲。一天之中,一个小时之中,甚至于一分钟内,我们都能够体会六道——因为不同的道只是不同的心态而已。”

评破:六道约事说,专指异熟果(见《俱舍论》世间品),特指人死后由于生前业力所引生之身心,指无记法,即无记的五蕴身心果报所处之地,此身心为不可转法。人一生中虽亦会有与多道相应之善恶心,毕竟是因地,可以随念而转,非异熟果相。唯约因地说,人一生可经历不同道。约异熟果,决定是由于业力所感之生处,非此身也。如一碗水中一滴牛奶种,不名牛奶。人之异熟果如水,依此异熟身心所行天之因法,如牛奶之因,将来投生天道身为牛奶身。人身虽行天之因法,不能改变水的本质,唯有死后因善感天道身时,才可以说为牛奶身。异熟果六道不同,不容混滥。又纵人一天有善恶诸行,亦是人所行,而非畜生与天所行。六道终不混滥,约理互具,约异熟果岂容指鹿为马?

宗萨舍本逐末,说不同道乃不同心态,此乃谬说,或为过度迎合世人所致,或自确实不达六道安立之关键。须知,六道安立之初,就是以异熟果为本。心态善恶是来世六道之因,作为果,无善恶分,纯无记法也。如畜生之身体,有何善恶?然后因地是恶业感。因地有善恶,果地是无善恶的现实,如何因地心态等同果?偏!

又,宗萨说生气时不会遇到好人,每个人都让自己生死云云,亦是谬说。须知,嗔遇逆缘起,若一人生气,转而又遇随顺己意之人,此人嗔从何起?过犹不及。

附《俱舍论》原文:“颂曰:于中地狱等自名说五趣,唯无覆无记有情非中有。论曰:于三界中说有五趣,即地狱等如自名说,谓前所说地狱、傍生、鬼及人、天是名五趣。唯于欲界有四趣全,三界各有天趣一分。为有三界非趣所摄,而于界中说有五趣,有谓善染外器中有,虽是界性而非趣摄。五趣体唯无覆无记。若异此者,趣应相杂,于一趣中具有五趣业烦恼故。”

(三)宗萨原文:“业果依动机而定,如果你的动机是嫉妒,结果就是投生到阿修罗道。阿修罗道就是由于嫉妒别人的土地、财产和所有物等,而持续争斗的状况。如果你的动机是贪婪,就会投生到饿鬼道。饿鬼是饥饿的众生,咽喉非常细小,无法吞下足够的食物以满足他们巨大的胃口。饿鬼具有匮乏的心态,不论得到多少,永远都不满足,希望得到更多。净土也像这样,如果你以善念或菩提心做事,那么日常的经历都能成为净土。你可以坐在你目前的位置上读这本书经历到净土。”

评:第一,无论各种动机所造之十恶业,均会引生三恶道之果。上品贪嗔痴堕地狱,中品堕饿鬼,下品堕畜生(中下有不同说法,且不论)。观宗萨意,却说贪嗔痴分别对应三道,谬也!

可说三道有所侧重,如畜生侧重痴等,亦能说通,但不可说三道(加修罗四道)各占贪嗔痴一。否则,若以贪心杀人、诽谤三宝,再多再重,岂非都不堕地狱,只在饿鬼?若以嫉妒心邪淫、杀多生命,还生修罗?邪也!

又,净土乃佛力为本而生,若非佛力,需自证中道方得入诸佛净土。凡夫自己有漏善念与菩提心,若不仗佛力,如何生得净土?邪也!

附《俱舍论》原文:

论曰:“且先分别十恶业道各招三果。其三者何?异熟、等流、增上别故。谓于十种若习若修,若多所作,由此力故,生那落迦,是异熟果。从彼出已,来生此间,人同分中受等流果,谓杀生者寿量短促,不与取者资财乏匮,欲邪行者妻不贞良,虚诳语者多遭诽谤,离间语者亲友乖穆,粗恶语者恒闻恶声,杂秽语者言不威肃,贪者贪盛,嗔者嗔增,邪见者增痴,彼品痴增故。是名业道等流果别。人中短寿亦善业果,如何可说是杀等流?不言人寿即杀业果,但言由杀人寿量短。应知杀业与人命根作障碍因,令不久住。此十所得增上果者,谓外所有诸资生具,由杀生故光泽鲜少,不与取故多遭霜雹,欲邪行故多诸尘埃,虚诳语故多诸臭秽,离间语故所居险曲,粗恶语故田多荆棘、硗确、碱卤,稼穑匪宜,杂秽语故时候变改,贪故果少,嗔故果辣,由邪见故果少或无。是名业道增上果别。”

若宗萨仍旧是胡乱说法,愿我诸友远离之。此人自以为圆融,实多偏邪之见。依法不依人。

愿生必生,南无阿弥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