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印顺法师之三:法师之因缘观偏离《中论》因缘观

反思印顺法师之三:法师之因缘观偏离《中论》因缘观(赏花人2019-05-15)

本文分三:

㈠概述大小乘因缘观之不同。

㈡概述龙树菩萨《中论》之大乘因缘观。

㈢引述印顺法师因缘观,评议印顺法师执小乘因缘观,而不能通因缘与非因缘无碍的大乘因缘观。

㈠概述大小乘因缘观之不同

大小乘因缘观之不同之处

诸法因缘生,是大小乘教法共说,而大小乘之因缘观有深有浅,有共、有不共。

单纯的“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是小乘因缘观。在大乘因缘观中,“此有故彼有”只是一面,这是与小乘共。在世俗诸相的生灭上,大乘法延续小乘的因缘义。另一面,大乘同时要兼顾法相不离法性的实相,不能再单纯以“此有故彼有”来说因缘,不然等于承认了法性也是断灭之意。

法性不离法相而另存。如果纯依“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知见来观察,则诸法必因缘合而有,因缘离而灭。世俗法既缘离而断灭,性也不存。犹如水与水的湿性,水灭了,湿性也不能独存。这种知见只能证灭有为取无为的偏空涅槃,而不能证大乘空有不二的中道。大乘法的目的,就不再允许这种单纯的缘生缘灭作为究竟。

大小乘因缘观不同之原因

佛陀本怀,是令众生悟入中道,与佛同证究竟实相。众生根基与意乐不同,佛陀说法也就有究竟与方便之别。

若一类众生,唯求自离苦,又不能明大乘微妙因缘义,能令这类众生切实受用的就是单纯的因缘观。因缘生灭一边,非因缘无生灭一边,依有为、无为对立而说法,令知有为苦、空、无常、无我而心生厌离,欣求不生、寂灭的无为。依这种因缘观,断尽见思,进入偏空涅槃。

或有一类能回小向大。毕竟法性不会因为声闻学者持有为、无为对立知见而变化,声闻学者自身是将因缘与非因缘对立,离因缘而取非因缘,然而这不会令有为、无为本来不异的实相发生改变。声闻学者,即使取证无学,仍旧可以成佛。这类声闻学者经由四谛、十二因缘的教观而业消障除后,或由于佛陀劝化,或其他因缘而发菩提心,好乐大乘法,进求大乘境界。

若一类众生,具悲心,不但自求离苦,又有能力受大乘微妙法义,则可直接为说大乘因缘观。

大乘因缘观,是佛陀自证境界的因缘观,不是以单纯的“此有故彼有”来说。如《金刚经》中说:发菩提心者,于诸法不应说断灭相。说五蕴身心只是单纯地遵循因缘生、因缘灭的规律,相对于大乘诸法不灭、只能转净的中道法性来说,那就是断灭相。

由因缘合而生,必然由因缘离而灭,这在大乘来说,就是断灭见。在小乘可算是正见,十二因缘还灭,证入离一切相的无为,偏空涅槃。在大乘是不能以这种因缘观为究竟,所以大乘说小乘的人进入的是化城。

声闻证入的空性,是与有为对立的。有为、无为二门转为性、相二门来观察,即声闻学者是性相分离的。这不是大乘菩萨应该具备的根本知见,也不是证入大乘中道所依止的根本教观。

大乘的因缘观,既然要融合性相,通融有为、无为,那在因缘观的设置上,就必然要考虑到非因缘的一面。有为、无为的融通,本质也就是因缘与非因缘的融通。

有为法,能为的就是因缘,所为的就是因缘生的生灭法,非其他。无为法,就是因缘不能为的法,就着非缘生、离一切缘生这一点而建立无为。因缘、非因缘的融通教义,就决定会在大乘经教中体现出来。

欲证大乘境界,因缘与非因缘就需要同时兼顾。龙树菩萨既弘大乘,也就肯定会涉及这一点。

㈡概述龙树菩萨《中论》之大乘因缘观

《中论》因缘观为大乘因缘、非因缘无碍义。龙树菩萨在《中论》中兼说因缘性与非因缘性,有时侧重在因缘,有时又侧重非因缘,有时就因缘、非因缘同时说,三种情况在《中论》中都会出现。

引证《中论》原文也就分三部分:

援引原文,因缘与非因缘共说处

引二处证。

引证第一处:第一品,<观因缘品>

就四生证,原文: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

破非因缘,显因缘义。第一句要否定的自生,第二句要否定的他生,与第三句要否定的无因生,这三处,都是非因缘的内涵。三处否定,就是否定非因缘。区别在于,自生与他生是一因论,第三是无因论,这都不是佛法因缘义。

破因缘,显非因缘。第三句不共生要否定共生,即非因缘。共生在此句即可解为因缘生。自类相续,前后相似名为因,因即自,即六因中的同类因。除自外其他能促成自生之法为缘,缘为他。就六因说,余五因为他。依此观之,自他共正对因缘义。或就四缘说,“因缘”为自,所缘缘、次第缘、增上缘为他。

或这样解读:

否定因缘生——不自、不他、不共,不是因生,不是缘生,不是因缘合生。否定非因缘——不无因。

无论哪种解读,这句观察出诸法真性,因缘与非因缘二性都离才能相应。诸法若有生灭,不出二种,因缘与非因缘。因缘义也要破,非因缘也要破。在青目菩萨释文中,以现实中现见诸法离因缘不能自生的事实,来对破定执诸法无因生的无因缘论,又以法体实有则不能互相和合,而对破定执因缘生。换言之,二者需要同时兼顾,才能不偏向因缘也不偏向非因缘。
这一段大意先论述到这里。

引第二处证: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

第一句:“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正说因缘与非因缘同时。空与一切法是同时的,这就是因缘与非因缘同时。本空之性离一切相,因缘生无法建立。一切法此处指四谛,也可引生为一切世俗谛中安立的法,无论染净。这些世俗法无缘不能自生,不坏因缘义。一切法依空成,即是说,一切因缘要依非因缘的本空之性而成。因缘、非因缘同时无碍。

第二句:“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侧面说因缘与非因缘同时。一切法因缘假合而生的同时,不能片刻离无性性。若离性空,就不会有因缘假合而成的法;若离非因缘之无性性,因缘无法安立。

第三四句:“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是说明因、缘、果的现象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空性的存在。也是强调非因缘之本空与因缘之假相,二者互不相离的,是同时的。

以上二处所引的,是综合说因缘与非因缘的。接下去分别引单说非因缘与单说因缘的。
引偏说非因缘的论文

分别引三处:

所引原文在第一品,观因缘品,在总破四缘的地方: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这一段是偏说非因缘的。观因缘品对于定执诸法因缘生破过很多次,这一点是非常明显而确定的。

所引原文在第一品,在分破增上缘的地方:

诸法无自性,故无有有相;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这句话中的非因缘义也是一目了然。说是事有则是事有,在小乘是定论。但这种单纯的因缘观,并非大乘教法的真实因缘观,只能是一个部分。大乘因缘观,观龙树菩萨的本意,并非单纯因缘生。这个结论是很明显的。

所引论文在观因果品,第二十四品:

若从众因缘,而有和合生,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从,缘合不合生;若无有果者,何处有合法?”

这一段是否定因缘定有和合的。定执因缘和合也破掉,也是从另一个角度破了定执诸法因缘生。因缘要生法,必定要和合,破和合也就是破定执因缘。

分引偏说因缘生的论文:

原文在第十八品,观法品:

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

龙树菩萨在这句里,说诸法因缘生,这个也是明显。这个因缘生,不是单纯的因缘生果,而是非因缘、非不因缘的表达。不即因,是因果不一;不异因,是因果不异。不异则因缘生即无生,不一则因缘生。生与无生无碍,因缘、非因缘无碍。

原文在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这一句也是偏说诸法因缘生的。但据上文,这个生也是不生而生,因缘、非因缘无碍。

这一部分是为说明非因缘、非不因缘同时才符合龙树菩萨《中论》原意。

接下去,进入第三部分,引述印顺法师的话。印顺法师是定执因缘的,并没有将非因缘义与因缘义同时兼顾。我观察,是偏离了龙树菩萨的因缘观。

㈢引述印顺法师因缘观,评议印顺法师执小乘因缘观,而不能通因缘与非因缘无碍的大乘因缘观

引印顺法师几段,出自《略释中观》一文

“佛陀悟证到缘起的真相,彻底地开显了甚深的法性,就是三法印(三种真理)。从缘起生灭的非常上,显示了剎那生灭的诸行无常。缘起是有情为本的,从缘起和合的非一上,开示了众缘无实的诸法无我。从缘起的非有不生的寂灭上,阐明了无为空寂的涅盘寂静。”

“从缘生无自性下手,可直接击破根本自性见。存在的是缘起的,缘起是性空的,到达了彻底的一切空,不会拖泥带水地转出一个不空来。”

“其实,声闻的不能从空中出假,是悲心薄弱,是愿力不够,是生死已尽,这才不能引发大行,不是说法性空的不究竟。”

评议:

三段中,前二段,是印顺法师在表达自己的空观,即通过缘生而观无我,观性空寂灭。这是偏在因缘一面的。

在第二段中,由于定执因缘生,不认非因缘一面,所以法师排斥传统大乘的不空之说。这是执声闻因缘生的必然结果。法体单纯由因缘和合生则必因缘别离灭尽,不会出现因缘别离还在的情况。而依龙树菩萨《中论》原意,达非因缘、非不因缘,则因缘合时不生而生,因缘别离时灭而不灭。不会出现因缘别离时法体灭尽的情况,也就不会出现空、有不并存的情况。

第三段可以知道,印顺法师在空观的抉择上是认为大小乘都是观因缘生的,不涉非因缘一面。

在《中观略释》中,通过这几段,可以说明印顺法师的根本知见偏离龙树菩萨,并没有全承龙树菩萨原意。所持因缘观为声闻乘的单纯因缘生,而非大乘不共的因缘、非因缘互相摄入的无碍义。

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个问题,以下再引印顺法师另一个系列的文章。

以下所引为印顺法师的大乘空义系列

“依空宗说,一切法是从缘而起的,所以一切法是性空的。因为是性空的,所以要依因缘而现起。这样,法法从缘有,法法本性空,缘起(有)与性空,不一不异,相得相成。”

——《法相与法性空寂之关系》

“一般名言识所认知的一切法,无论是物质、精神、理性,虽然被我们错执为实有的、个体的,或者永恒的,而其实都只是如幻的假名。假名,精确的意义是‘假施设’,是依种种因缘(意识的觉了作用在内)而安立的,并非自成自有的存在。”

——《法空寂灭即法之真实(自性)》

评议:

两段内容的主旨是一样的,因缘观还是定执在单纯的因缘生、因缘灭,通过单纯的因缘观去发明空性。

这种单纯的因缘观,是不能空有同时、不一不异的。如前面交代过的,既然单纯因缘生,则必定因缘灭,因缘生的有为灭尽而显纯粹非因缘的无为境界,这本质还是小乘的择法,不是大乘择法。

法师说:一切都是因缘而有,所以是性空的;正因为性空的,所以要依因缘而有。由此得出空有不二,性相不二。

细考之下,印顺法师说的空有不二,是很牵强附会的。从灭说、从生说,都是空有断裂。

从灭说,若纯是依因缘有,必依因缘灭,相灭尽了,性如何存?还是回到小乘阿毗达摩的择法,因缘的有为与非因缘的无为截然两分。只是在法师自己而言,是不承认这种空有断裂的本质,还是要附会于中道的。

从生说,既然纯依因缘有,那么,因缘和合之前,法就是根本不存在的。既然因缘合前法根本没有,那么,这个法的体性也不能存在的。比如五蕴,如果缘合前,根本没有丝毫本来具足的成分,那就是本来没有五蕴,都是后天无明因缘而起,那么,当然无明灭则五蕴永远灭。这是声闻乘的因缘观,明显不是中道因缘观。在生之前,性相皆无,在灭之后,性相皆无,这分明是声闻的空有断裂见。相对于大乘的不坏因缘又不定执因缘的真空而言,印顺法师的因缘观是偏空的,本质是断灭有为而取无为的声闻法。但他本人是不承认的,他总是认为自己是中道见。这是没有道理的。他的结论与他的论据不相符,论据指向偏空,结论却是中道。

后记:

这篇文章目的在明确印顺法师的因缘观,与龙树菩萨存在根本性的差异,不是要贬低单纯的因缘生。

印顺法师遮了《中论》的非因缘义,或令人不能真实入大乘,将大乘不共处遮蔽不显,性质较为严重。如果坏掉因缘义的性质,可以说就更为严重,因为坏掉因缘义,是连佛法都不是,直接成外道。因缘义是佛法的基本保障,无论天台的藏通别圆,还是唯识的三时法轮,均不坏因缘义,只是因缘观的深浅有不同。

印顺法师特别强调因缘义,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末法时代谈真常的人,容易堕入非因缘一边,坏因缘义。法师特别强调因缘的积极意义很大,以提出因缘义是三乘共法,是正确的,也是有必要的。如蕅益大师说:末法时代,多有众生以圆教自居,而实际坏因缘义,等同外道。本质是外道充一乘。大乘的非因缘义,根本上是依止本空之性建立。如果听非因缘而执实有一物独立于因缘外,这也不是大乘。借《中论》的话,因缘相、非因缘之真空体性,不一不异。文字表达到这里算一个界限,论究竟味道,还需要深入大乘教观,依教观心才能有几分相应。

定执因缘并非龙树菩萨《中论》所表的本意,这是非常明白而确切的,这一点是有必要澄清。大乘的唯识与如来藏,都涉及到这一层。否定掉非因缘这一层,定取因缘生,就会产生唯识与如来藏不究竟的结论。

可以说这是大小乘一个分水岭。定执因缘,就不可能承认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的唯识真如理与如来藏知见;定执因缘,就决定会把阿含时教法认为是佛法根本,乃至认为阿含时教理与大乘没有本质不同,只有是否发菩提心的区别。

就实修说,于日常生活中,能够正观诸法不自生,不坏因缘义,而不随因缘法转,这也不失为一个体会非因缘、非不因缘的方式。或以如来果地反征,佛陀不会因任何因缘变化而动荡,也不会坏众生因缘。

这些例子对于定执因缘的人,或许是不能成为有效的证明的。所以这一点也就在文末非正文处做一个简单的提示,提示这因缘与非因缘兼顾的道理,实际是修行过程中容易体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