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月悟之四

揭露月悟之四(20211104)

(一)

居士】《关于月悟法师不实“丑闻”致可戒居士》(水月空华189  2021-10-29)

(全文抄录)致可戒居士:我是月悟法师的同参僧友,现在跟悟师住在一起(楚雄农村老房)。悟师拉黑了你,但悟师说,可能你知道此博是悟师的小号,故特借此诚恳向你进言,希望双方和解或皆退出打口水仗,最大限度地避免继续造作口业及恶缘,因果不饶。和解办法:悟师承认对你的处理简单粗暴,在未知你出于试探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媒体发布盗号声明,虽不久删除,但仍然影响了你的名誉,愿在自媒体公开道歉。你得认可事实,没有与悟师双修发生性关系。你委托网友“梦中”发布的爆料,不少是“梦中”的加工内容,与你无关。彼此互有损害对方名誉,如此和解扯平,这是上策。届时,我会及时说服悟师在自媒体发布和解声明,重归于好,但今后你拜见悟师必须结伴来访。如果不愿和解,我建议你不再爆料,退出口水账;若人问起,你就说(我也相信)是“梦中”加工内容为多,你是赢家。“梦中”、“云寂微”、“赏花人”等白衣及释贤佳等僧人,是极端反藏密人士,你是他(她)们的棋子,估计你没有足以迫使悟师舍戒还俗的料可爆,和解和退出对你最有利。所谓微信聊天记录被删可恢复,是“梦中”妄语,你可打电话到腾讯公司便知,被删的微信聊天记录根本不能恢复。你若现在还保留你跟悟师双修发生性关系的直接证据(相关照片、音视频、精斑物证等等),我不偏袒悟师,建议直接报警出示,也会建议悟师舍戒还俗,出家人破淫戒根本大戒确实不通忏悔。极端反藏密分子判藏密(藏传佛教)为外道、邪教,严重违反国家现行宗教政策。藏密男女双修法是历史遗留问题,而且悟师在自媒体公开的言论一致反对实体双修法,你说悟师认可双修,且不管私下是否认可,法律是讲证据的,又讲疑罪从无,你连相关的音视频都提供不了,恐怕你也不敢上诉,上诉也无胜算。另外,你跟极端反藏密粉混在一起也没好处,迟早会被党和政府清理。咱们汉人可以不修藏密,极端排斥藏密也不对。无名僧 谨启2021、10、29

(可戒居士若同意与悟师和解,请关注本号留言联系。本公众号是月悟法师备用号,暂由本人保管。楚雄无名僧2021、10、29)

 

(二)

居士】《警惕汉、藏佛教界两股邪恶势力》(水月空华189  2021-10-30)

(全文抄录)在汉、藏佛教界,有两股势力,严重违背国家宗教政策、统一战线、民族团结。一股势力是极端藏密分子,自赞谤他,贬斥汉传佛教,严重损害汉人汉传佛教信仰。一股势力是极端反藏密分子,判藏密(藏传佛教)为外道、邪教,违背国家宗教政策,破坏汉、藏民族团结;爱国汉僧月悟法师主张和解,为此股势力所不容。

举报暗中主持@戒香斋、举报前会长的释贤佳,近日发布未必证实的攻击爱国云游僧月悟法师的贴文二篇。释贤佳、释贤启举报前会长性侵,至今没有定案及直接证据,如相关照片、音视频、精斑物证,涉嫌严重的诽谤罪。所谓当事人的贤某比丘尼模样颇为难看,恐怕是想控制前会长不成而夸大诽谤前会长,谁会动心?!

举报@新梦中幻影终有时、 @云寂微 、赏花人(微信公众号“赏花人”)等白衣及@戒香斋 (暗中主持此号、举报前会长的释贤佳)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中国统一战线,判藏密(藏传佛教)为外道、邪教、附佛外道,近日发布未经证实的攻击爱国云游僧月悟法师的贴文和言论,建议官方取缔其自媒体,追究相关责任。

楚雄无名僧 谨启 2021、10、30

 

(三)

居士】《极端反对藏密粉比极端藏密粉更喜欢网暴》(水月空华18987  2021-10-30)

(全文抄录){咱们看看近日关于月悟法师不实“丑闻”事件,为此未经证实事件推波助澜者,就是@新梦中幻影终有时、 @云寂微 、赏花人(微信公众号“赏花人”)等白衣及@戒香斋 (暗中主持此号、举报前会长的释贤佳)等极端反对藏密分子,是汉、藏传佛教界,与极端藏密粉并肩的两大邪恶势力之一,其网暴程度更甚于极端藏密粉。凡是学习藏密或同情藏密或愿与藏密和解之汉僧,大都被污为双修邪法者。其行径令人发指的这些伪佛弟子,故意混淆视听,将修习藏密等同于修习藏密历史遗留的实体双修。开口闭口直呼僧人法名,全无白衣敬僧仪态。尤其是释贤佳,真是天下少见以网暴僧人破戒或疑似破戒为己任、为快乐的邪恶变态伪善僧人!据说,北京龙泉寺有曾修习藏密的持律法师,就被这帮极端反藏密分子网暴成精神病。这帮混入佛门的邪恶之人,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中国统一战线,判藏密(藏传佛教)为外道、邪教、附佛外道,判藏密具有代表性的大祖师宗喀巴大师为邪师,近日不断发布未经证实的攻击爱国知名云游僧月悟法师的贴文和言论,建议官方取缔其自媒体,追究相关责任。楚雄无名僧 2021、10、30}

这个号称与悟师同住的无名僧人说您因为您网暴龙泉寺有修藏密的持律法师,因您批藏密精神失常啦,是哪位法师?有证据是因您批藏密导致他精神失常的吗?这么脆弱呀!

贤佳】没听说“北京龙泉寺有曾修习藏密的持律法师……成精神病”,这是他道听途说或是自编滥说。

 

(四)

居士】《举报前会长的释贤佳:带几名渣女、渣男白衣作不法羯磨,楷定天下汉僧!》(水月空华18987  2021-10-31)

(全文抄录)举报前会长的释贤佳,带几名渣女、渣男白衣作羯磨,楷定天下汉僧!你是个什么东西!你对汉传佛教有什么贡献!你未经证实就首先发布关于月悟法师不实“丑闻”事件。你出家时间比悟师要短得多,对汉传佛教有啥贡献?不断暴尸剃度恩师、前佛教领袖,这就是你对汉传佛教的“伟大”贡献?你有什么资格楷定悟师?你自诩持戒汉僧第一,对经律断章取义,联合几名白衣伪居士,以揭发破戒或疑似破戒僧人为己任,试问哪一位公认的持律弘律的高僧大德会这么丧心病狂地去干?!不知对破戒僧人这么暴尸街头,也是违背因果、直下地狱吗?何况是疑似破戒或虽破戒而知痛彻改之或自我调心、实未破戒?为此未经证实事件推波助澜者,就是@新梦中幻影终有时、 @云寂微 、赏花人(微信公众号“赏花人”)等白衣及@戒香斋 (暗中主持此号、举报前会长的释贤佳)等这伙极端反对藏密分子,是汉、藏传佛教界,与极端藏密粉并肩的两大邪恶势力之一,其网暴程度更甚于极端藏密粉。凡是学习藏密或同情藏密或愿与藏密和解之汉僧,大都被污为双修邪法者。其行径令人发指的这些伪佛弟子,故意混淆视听,将修习藏密等同于修习藏密历史遗留的实体双修。开口闭口直呼僧人法名,全无白衣敬僧仪态。尤其是释贤佳,真是天下少见以网暴僧人破戒或疑似破戒为己任、为快乐的邪恶变态伪善僧人!据说,北京龙泉寺有曾修习藏密的持律法师,就被这帮极端反藏密分子网暴成精神病。这帮混入佛门的邪恶之人,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中国统一战线,判藏密(藏传佛教)为外道、邪教、附佛外道,判藏密具有代表性的大祖师宗喀巴大师为邪师,近日不断发布未经证实的攻击爱国知名云游僧月悟法师的贴文和言论,建议官方取缔其自媒体,追究相关责任。楚雄无名僧 2021、10、31

贤佳】只是一些人随顺他发起的网络公开澄清事况而发言,没有谁对此作羯磨法,更不可能僧人带“白衣”对谁作羯磨法。他这是违背戒律常识和事实状况的信口滥说。

 

(五)

居士】《沙门月悟重要声明:与弟子可幻解除师徒关系》(月悟2021-10-31)

(全文抄录)弟子可幻对沙门月悟不实“丑闻”事件持偏向对方污告方的态度,对月悟实际上失去信心,故此与可幻解除师徒关系。请可幻不再使用本人赐予的可幻之名,解散沙门月悟弟子微信群。请主动退出师徒关系的弟子,直接与月悟微信私聊联系。沙门月悟2021、10、31

可幻在这件事上做得太过分了。9月9日中午,可戒仅凭怀疑就跟可幻打电话污告我破戒,可幻也不及时告诉月悟。否则,我当时得知此事就直接拉黑她了,根本用不着再去考验她。又说我对可戒泼脏水,同情极端反藏密分子赏花人。

 

(六)

居士】《大家来掌眼!》(云寂微2021-10-31)

(摘录)月悟搞“账号保管”的手法,由“无名居士”保管账号——可戒“盗号”——可戒“保管账号”——“无名僧”保管账号,这一系列风格,粗恶语、不良信息、诽谤污蔑的话,都有个代替月悟的“人”,替月悟打架+背锅,这是巧合吗?大家自己看吧!就算有什么矛盾、立场不同,“无名居士”言论尺度简直了,月悟假模假式出来“劝”!这次搞个“无名僧”,是觉得能起到啥作用?就能为所欲为诽谤污蔑人,然后甩锅?

 

(七)

居士】《无名僧考虑实名举报释贤佳等三人涉嫌诽谤罪》(水月空华18987  2021-10-31)

(全文抄录)提请举报前会长涉嫌性侵的释贤佳暗中主持的@戒香斋 在今晚十二点之前,删除微博及公众号(同名)关于月悟法师不实“丑闻”的贴文,并公开道歉,否则,我将亲赴北京统战部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你和释贤启及当事人、丑女贤某比丘尼涉嫌诽谤罪。主要理由:前会长涉嫌性侵至今没有定案,没有直接的性侵证据,如,相关的照片、音视频、精斑物证等等。你的基本资料(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及现在的住处,我都知道。只要前会长没有公审判性侵罪,你们就涉嫌诽谤(前会长、前佛教领袖)罪。楚雄无名僧 2021、10、31

可戒污告悟师一事,是悟师有错在先,互有过错,请示悟师,不予追究。

贤佳】欢迎他实名举报此事!

 

(八)

居士】文章《女居士举报比丘戒律问题,若比丘不能合理自辩,应被按律处治!》()下有人留言:

为什么只是利用舆论做文章,不直接提供证据向司法机关控告?

贤佳】可回复:

这有赖于受害人是否愿意向司法机关举报,及司法机关愿意立案。

居士】留言者回复:

还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受害人”,现在由民间下结论太过草率。

 

(九)

居士https://m.weibo.cn/status/4699341052969491

(全文抄录)您有木有搞错,昨天有一名云南某地官员打电话说月悟不住寺院,是假和尚,先看看本人的自述简历再说。说一句毫不客气地真实话,如果我是假和尚,您在教界就找不到几位真和尚。楚雄半隐寮(自取住处名)云游僧月悟 2021、11、3

天台宗沙门月悟自述简历(2021年04月05日)_月悟_新浪博客

 

 

(十)

居士】(20211103)月悟的死磕:

https://m.weibo.cn/7689947109/4699422946758770

(全文抄录){沙门月悟从即日起不再全隐,半隐半出,自号半隐山人。每月至少上线发博一次。月悟已经提醒举报前会长的释贤佳,删除他主持的微信公众号“戒香斋”首次发布未经证实的关于本人不实“丑闻”的“揭发”函,既然愿意跟我死磕到底,就不妨死磕到底!}

释贤佳、释贤启、释贤D涉嫌诽谤(前会长)罪》(水月空华189  2021-11-03)

(全文抄录){〖无名僧〗悟法师,我昨天已经到北京,约见了几位相关的人(官员、律师),都想直接跟您谈。已经向他们介绍您的简历:原九华山第七届教务长,2016年法华义辩发起人,天台宗专著《天台随笔》作者,著名云游僧。这样介绍您可以吗?如果确定前会长的下落,您再亲赴北京正式举报二贤、贤D涉嫌诽谤罪?可是,前会长发短信而性骚扰是实锤事实啊!06:06

〖月悟〗可以这样介绍我。我未见前会长之前,别的人一概不见。您尽快打听落实前会长现在何处,是否愿意授权我告贤佳、贤启、贤D涉嫌诽谤罪?若不能落实此事,您赶紧撤回云南,从此歇菜,哈哈。前会长涉嫌性侵事件,已经过去三年,渐渐淡出,偏偏又搞出个惊梦网络文,真是反学派的多事之举。前会长性骚扰一事,属于僧戒中的可忏悔戒,在世俗法律层面也不涉犯罪。只要没有实质发生性关系或性侵,虽小有污点,但都不影响他的僧人身份及将来在一定范围的复出和说法。云游僧月悟2021、11、3}

学诚那些污秽不堪的性骚扰信息属实,僧人以为这只是“虽小有污点,但都不影响他的僧人身份及将来在一定范围的复出和说法”,佛教僧人都这么看问题?

 

贤佳】无惭无愧者,应受苦切诃责,不应众中说法。

如《大般涅槃经》说:“有二白法能救众生:一、惭,二、愧。惭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惭者内自羞耻,愧者发露向人;惭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惭愧’。无惭愧者不名为人,名为畜生。”(卷第十九)(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4_019.xml#pT12p0477b2315

《四分律》说:“僧有四种断事人,何等四?或有寡闻无惭,或有多闻无惭,或有寡闻有惭,或有多闻有惭。是中断事比丘,寡闻无惭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应种种苦切诃责,令无惭者后更不尔。若彼断事人多闻无惭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应种种苦切诃责,令彼无惭者后更不尔。是中断事比丘有惭寡闻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不应苦切诃责,应佐助开示,令彼有惭者后于僧中言说断事。是中断事比丘有惭多闻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不应诃责,听彼说已,应赞其善哉,令有惭者后于僧中言说断事。”(卷第五十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58.xml#pT22p0999b0601

《佛藏经》说:“求利比丘,为佛出家而破戒品,何用说法?何以故?舍利弗,我经中说:‘若人自不善寂,自不能护,能令他人善寂自护,无有是处。如人自没污泥,欲出他人,无有是处。若人能自善寂,能出污泥,欲出他人,则有是处。’是故,舍利弗,我今明了告汝:诽谤如来,其罪不轻。实语比丘应听说法,非妄语者。持戒比丘则能法施。舍利弗,高座说法,决定断疑,最是上事。若持戒不净,着外道义,我则不听;及妄语者,贵世乐者,求利养者,乐诤讼者,我亦不听。我听净持戒者,质直心者,通达诸法实相者,高座说法。舍利弗,破戒比丘宁当舍戒,不着圣人相袈裟覆藏罪垢,密作众恶,受人信施,舍利弗,以小因缘而于久远受地狱身。”(卷第三)(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5/T15n0653_003.xml#pT15p0802c1204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说:“有无惭憎,毁破禁戒,不成三乘贤圣法器,既自坚执诸恶邪见,亦能令他执恶邪见。……如是破戒恶行苾刍非法器者,种种诱惑真善法器诸有情等令执恶见;彼由颠倒诸恶见故,破坏真善刹帝利王,乃至真善戍达罗等,若男若女,所有净信、戒、闻、舍、慧,转刹帝利成旃荼罗,乃至筏舍、戍达罗等成旃荼罗。此非法器破戒苾刍,并刹帝利旃荼罗等,师及弟子俱断善根,乃至当堕无间地狱。善男子!如人死尸,膨胀烂臭,诸来见者皆为臭熏,随所触近烂臭死尸,或与交玩,随被臭秽之所熏染,如是真善刹帝利王乃至真善戍达罗等,若男若女,随所亲近破戒恶行非法器僧,或与交游,或共住止,或同事业,随被恶见臭秽熏染。如是,如是,令彼真善刹帝利王乃至真善戍达罗等,若男若女,退失净信、戒、闻、舍、慧,成旃荼罗,师及弟子俱断善根,乃至当堕无间地狱。”(卷第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3/T13n0411_005.xml#pT13p0750b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