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破《法藏法师斥责:白衣灭法现象》(20240325)
(一)
【居士甲】《法藏法师斥责:白衣灭法现象》(2024-02-27)
https://mp.weixin.qq.com/s/u9CwJRVj0ectkRVM0lL8Ng
(摘录){作为三宝弟子,你要皈依三宝,以出家师父为领导啊!你怎么会跑到在家人学?这很怪异。嗷,去跟在家人顶礼,跟在家人学,还搞一个在家小圈圈。我讲的不一定指一人哦,指一人那就等而下之。有那些什么呢?那些莲社,一天到晚就跟那些,他们的老师,他们的什么。嘴里只有他们那个在家老师,没有三宝。那就是假皈依者。中部很严重,中部特别多,这群人特别多,特别不好。作为一个三宝弟子,你这样都破皈依了。你说你在念佛,你这样是外道在念佛。没有错了,佛陀慈悲,外道念佛也能往生啦,但是你不能说你是佛弟子了。
你作为一个佛弟子,几乎没有一天在皈依三宝。几乎没有一毛钱用心去恭敬护持三宝啊,你这样你就作为一个三宝弟子吗?嘴里讲的也好像是佛法,你这是盗法之人,完全是盗法之人。就这样,那么呢,当然了,有一些这样的人(指居士头),他们的弟子也出家了,出了家,他不敢碰触这一块,那白衣上座,他不敢碰触,他不敢批评。不行,不是我爱批评,是这是佛法的正见,三宝要是在人间不尊立起来啊,佛法将来会灭掉,不能让那些白衣瞎搞。}
法是“白衣”(居士)能灭的吗?那为什么佛要说“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
【贤佳】“皈依僧”是皈依僧宝,不是要亲近、恭敬某一个或几个凡夫僧人,否则僧人也多有不恭敬其他僧人的,岂失皈依?
僧人自己不能正信正行,不能宣讲正法,却又严厉禁止白衣多讲法,似在维护恭敬、利养,更坏佛教。
【居士甲】就是呀,灭法的罪过怎么算在“白衣”身上呢?肯定是僧团自己的问题。说“法灭”是“白衣”干的,那你让出家人争口气啊!学诚是中国最大的出家人代表哈!前段时间四川一个方丈跟什么女主播,被人家丈夫弄了个“仙人跳”,诈骗几百万,都闹到法院了。以前民国时期印祖批评的僧人也就是混日子而已,哪像现在这样无法无天。
跟Z居士说到法藏法师那个视频讲法,Z居士说得很有道理,分享给您:“很多人喜欢说‘白衣说法是法灭之相’,但是这个因果关系搞颠倒了呀。不是因为白衣说法所以法才灭,是因为法要灭了,没办法了,只好白衣来说法了。因为出家人自己不干本职工作,自己不说正法,没办法呀,法都要灭了,只好白衣来说说了。因果关系要清楚。动不动就说‘白衣说法是法灭之相’,白衣可没这么大的能力灭你的法。自己不争气,还来怪白衣!”
【贤佳】是的!倒果为因,相似说法。其文中还说:“这不是说我爱恭敬,我两点十五讲到现在,我有哪一句是说拿钱来供养我、随时要尊重我?我叫你要亲近三宝而已。我是你的皈依本师,没错,你要记得,不然你坏了你的皈依体。至于说你到底要不要来恭敬我,你自己决定,我也没有办法来要求你。可是作为一个三宝弟子,最核心就是恭敬三宝,你要是连恭敬三宝都做不到,三宝弟子的体就破了,Broken!懂吗?”
以恭不恭敬自己一个凡夫僧人等同恭不恭敬三宝,是偷换概念、僭滥三宝,或暗示自己是圣僧,则是大妄语方便,且公然索要恭敬,无惭无愧,极为自大,正是藏密邪师风格。
如《四分律》说:“僧者,四比丘、若五、若十,乃至无数。”(卷第五)(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05.xml#pT22p0595a1514)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记》(〔宋〕元照律师)说:“‘僧宝’二字以分两和,于义甚显。凡圣以论,凡唯事和,未见理故;初果已去则兼二和,圣人证理不违事故。”(卷第三)(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39/X39n0714_003.xml#pX39p0886b0401)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说:“依众多和合人上立一僧宝。”(卷第三十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9/T29n1562_038.xml#pT29p0556a2701)
《四分律》说:“僧有四种断事人。何等四?或有寡闻无惭,或有多闻无惭,或有寡闻有惭,或有多闻有惭。是中断事比丘,寡闻无惭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应种种苦切诃责,令无惭者后更不尔。若彼断事人多闻无惭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应种种苦切诃责,令彼无惭者后更不尔。是中断事比丘有惭寡闻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不应苦切诃责,应佐助开示,令彼有惭者后于僧中言说断事。是中断事比丘有惭多闻者,在僧中言说断事,僧不应诃责,听彼说已,应赞其善哉,令有惭者后于僧中言说断事。”(卷第五十八)(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58.xml#pT22p0999b0601)
《大般泥洹经》说:“懈怠之僧成就八恶,时有持戒在其中者,如彼甜果在毒树林,护法菩萨教令弃舍,不令信心诸弟子等礼拜供养、恭敬亲近,断慧命根堕地狱中。是故信心优婆塞等当善分别,莫见形服便相习近。……当依如来真实契经而分别之。若使愚夫不善分别,而便恭敬供施所须、与相习近,我说是等当堕恶道。”(卷第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2/T12n0376_004.xml#pT12p0879a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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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圣严法师:僧宝的地位,最重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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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居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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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藏密双修法的辨破及法藏法师态度的辨析》
https://www.zhengxinfofa.org/3059.html
《辨破藏密四皈依依师法》
https://www.zhengxinfofa.org/3843.html
【居士甲】他还说“我是你的归依本师”,我们的皈依本师不是释迦牟尼佛吗?什么时候变成皈依个人了?他说讲了很长时间,没有一句话说拿钱供养他,“我叫你要亲近三宝而已”,他个人能代表三宝?讲这么长时间难道不就是让大家恭敬,继而供养吗?因为他代表三宝嘛!
【贤佳】是的!虽然不是直接索要供养,但索要恭敬,自然含带供养,“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如《法藏法师:尊重僧人,佛法方兴》说:“出家人有修没修,他不会做给你看。他甚至现很随缘、甚至随便、小小犯威仪的行为,我们都要保持尊敬。有时候我在外面看人家托钵,我身边有钱,我一定亲自去供养。……我们僧赞僧,在家居士恭敬三宝,在一切恭敬当中,我们不必起分别。我们可以说,对哪个师父比较有缘、哪个师父引我入门,多供养一点,OK。但是,‘心情要放大’,这样佛法才会兴。”(https://mp.weixin.qq.com/s/3XDUwZa8lAzVFTiR0t0HqQ)
他自许是居士的皈依本师,且以不恭敬自己等同不恭敬三宝,是偷天换日,随顺藏密“四皈依”依师法,背离佛教三皈依法,损坏三皈依体。
如弘一律师《问答十章》说:“问:今世俗众,乞师证明受皈依者,辄称皈依某师,未知是否?答:不然!以所皈依者为僧伽,非唯皈依某师一人故。蕅益大师云:‘皈依僧者,则一切僧皆我师也。今世俗士,择一名德比丘礼事之,窃窃然矜曰:“吾为某知识、某法师门人也!”彼知识法师者亦窃窃然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于我者也!”噫!果若此,则应曰“皈依佛、皈依法、结交一大德”可也,可云“皈依僧”也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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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破“不分别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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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慢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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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慢僧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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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士甲】他这什么逻辑啊,真是拿居士当白痴了!
“出家人有修没修,他不会做给你看。他甚至现很随缘、甚至随便、小小犯威仪的行为,我们都要保持尊敬”,出家人有修没修可以不做给别人看,但至少不应该把不好的一面给世间人看了对佛法失去信心吧?那如果世间人因为僧人各种“随缘、随便、犯威仪”而对佛法诽谤甚至排斥,这个罪过是谁造成的?法灭是谁造成的?
“我们可以说,对哪个师父比较有缘、哪个师父引我入门,多供养一点,OK。但是,‘心情要放大’,这样佛法才会兴”,怎么动不动就是“供养”?供养是看有缘而不是看是否如法吗?佛法会不会兴应该取决于僧人是否严守戒律、宣讲正法吧?岂是取决于多供养呢?请教这个理念是那部经典说的?
我与Z居士对《法藏法师:尊重僧人,佛法方兴》的讨论:
{〖Z居士〗“我们尊重僧人,僧人就能够用更好的道德来成就这个世间”,这个话,因果关系搞颠倒了吧?应该是他们有更好的道德,所以我们才尊重吧?那么多人尊重学诚,坐到全国佛协会长的位子,所以他就有更好的道德吗?
〖我〗这篇文章简直每一句都在忽悠人,动不动供养,太过分了,把白衣们当傻瓜,也确实有很多傻瓜就是了。很多“韭菜”心甘情愿地被洗、被割,还争先恐后地被割,不割还不开心呢,我看到太多了。都是这些年僧人们不断洗脑洗出来的,正法倒是不关心,给居士洗脑倒是很积极。就是:“我做什么你们都不准批评,批评了就是谤僧,就要下地狱。你们只管好好恭敬、好好供养就是了,哪怕犯了法也轮不到你们说。”这篇文章比那个视频讲法更露骨。}
【贤佳】法藏法师这是违背经律的滥说,是反智精神控制、榨取供养,是随顺藏密“四皈依”依师法的逻辑。
如《佛说华手经》说:“汝观末世,有是颠倒违逆我者,是法中贼,反得尊贵;能说如来正智慧者,而被轻贱,不得住止僧坊、精舍。”(卷第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16/T16n0657_001.xml#pT16p0133a0610)
《四分律》说:“有比丘为僧中胜人上座,若一国所宗,而多不持戒,但修诸不善法,放舍戒行,不勤精进未得而得、未入而入、未证而证。后生年少比丘仿习其行,亦多破戒,修不善法,放舍戒行,亦不勤精进未得而得、未入而入、未证而证。是为第二疾灭正法。”(卷第五十九)(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59.xml#pT22p1006b2602)
另可参看:
《辨破藏密“清净观”》
https://www.zhengxinfofa.org/1589.html
《揭露藏密依师法的反智精神控制及危害》
https://www.zhengxinfofa.org/1942.html
《辨破〈沈卫荣 侯浩然|疯癫的圣僧:毗瓦巴、密勒日巴与印藏佛教的大成道者传统〉》
https://www.zhengxinfofa.org/9380.html
(二)
【贤佳】(20240315)请您代我将文稿(如上)发给法藏法师那篇文章的微信公众号,请其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甲】好。
【贤佳】(20240316)法藏法师是台湾僧伽林教育院院长,我查到其网站公布的僧团联络邮箱,发送了文稿,请其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甲】应该不会理睬的。现在他们基本上达成共识,就是不理睬,然后到处放口风说“贤佳法师受了刺激,脑子坏了”,这种说服最有效,谁还听“脑子坏的人”的话呢?居士有几个肯对照经典辨别是非的?现在很多人相信这个说法,包括对学诚,也是认为冤枉的,不然怎么不处置的。所以,见多了,我不愿意劝谁了,哪怕关系再好也不说了。他们心甘情愿被洗脑、割韭菜,劝了说我谤僧、造大口业,然后就断交,我何必呢?你爱干嘛干嘛去吧。您作为出家法师可以发,但发了也只能说种点种子而已吧,受教范围很小。
【贤佳】随缘随力吧,种植正因,自成善业,功不唐捐。
【居士甲】是的,我们人微言轻,先自己成就吧。那个微信公众号估计不回复了,看到他们早上发了文章,应该看到我的留言了。这是他们精舍的简介:https://mp.weixin.qq.com/s/41E43WRzCw8v49ojfnTEqw
【贤佳】看了留言文稿,心里多少会有个“梗”,大概不会像以前那样理直气壮、无所顾忌了。
【居士甲】但一般是小编看一下的,是否汇报就不知道了。
【贤佳】您提供的精舍简介中有其住持的手机号,我刚才通过手机短信将文稿发给了他的手机,请其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居士甲】估计也不回复。
【贤佳】(20240323)那精舍住持和法藏法师僧团邮箱都没有回复。
【居士甲】不回复是预料中的呀。怎么回复呢?引经据典吧,跟经典不相应,硬扛吧可能没完没了还跌份,所以不回应是最佳选择。不过,至少也给法藏法师一个警示,下次不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脱离经典随意发挥,至少还有人在监督着。
【贤佳】可能是的,也开放欢迎他们来监督我,“君子闻过则喜”。
(三)
【贤佳】附件文稿《辨破〈法藏法师斥责:白衣灭法现象〉》(如上一)供阅,请您看有什么偏差问题。
【法师乙】我看了您给的资料,其实本质上是立场问题,出家人与居士立场本身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会有偏重。不过有一点,鼓励在家学佛者,特别是像居士头身份类型的人,要鼓励出家,鼓励真正放下。出家与在家不仅仅是一个身份问题,真正的出家能带来整个人生命的全方面改变,对佛法的认知也会完全不同。世俗讲,“屁股决定脑袋”,是有其一定道理的。
【贤佳】“鼓励真正放下”,尤其应鼓励出家人放下恭敬利养,否则屁股坐在恭敬利养上,脑袋难免背离佛法。
【法师乙】法师说的对,出家人应该放下名闻利养。
【贤佳】“出家人应该放下名闻利养”,说起来轻松,做起来不易,宜常惭愧努力。
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说:“芭蕉若结子,竹苇生其实,如骡怀妊时,斯皆还自害。利养及名闻,愚人所爱乐,能坏众善法,如剑斫人头。”(卷第十四)(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3/T23n1442_014.xml#lgT23p0701b0501)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唐〕道宣律师撰钞,〔宋〕元照律师撰记)说:“〖钞〗《大宝积经》云:‘出家有二种缚:一、见缚;二、利养缚。有二痈疮:一者,求见他过;二者,自覆己罪。’经中又言:‘有二毒箭,双射其心:一、邪命为利,二、乐好衣钵。’〖记〗《宝积经》,‘二缚’,喻不自在;‘二痈’,喻不清净;‘二箭’,喻有所损。此三并喻自心,智者幸宜自照,慎勿自谩谓是他也。‘见’,谓执见,义兼于名,此利根也;‘利养’,即财物,更兼欲色,此钝根也。”(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3.xml#pT40p0149a0204)
《四分律随机羯磨疏济缘记》(〔唐〕道宣律师撰疏,〔宋〕元照律师撰记)说:“〖疏〗然世浊惑深,厌苦求乐,初虽欣出,终坠欲海,不修行业,故徒行也。……道行何耶?一切无染者是也。良由众生无始封着,是此是彼,是得是失,因之起染,缠缚有狱。故世钝者,多着财色;少有利者,多贪名见。四科束之,鲜不收尽,终归死去,何事迷乎?〖记〗‘一切’之言,通收善恶尘境,染恶则增业,染善则成障。能于日用所行所学触境无染,无染之智即是般若。背尘合觉,绝缚入道,必始于此,深可体究,慎勿诵文。……‘封着’是贪爱,‘此彼得失’即分别,由斯二种,轮回不息。能离此者,即名‘道行’,非别有道,故下云‘道在虚通达累为本’是也。‘故’下,次举世情。财收八秽,色乃荒淫,名谓虚声,见即妄执。上二常流所着,故为‘钝’;下二学者所求,故为‘利’。此且一往分之,然有具四,或复互轻,不必一定。‘鲜’,犹无也。‘终’下,重诫。凡在同徒,用斯自照,有一于是,未脱轮回。且听教参玄,为人轨范,反乃积财荒色,诤见沽名,迹混世尘,不思出要,形出心没,何所利乎?!”(卷第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41/X41n0728_002.xml#pX41p0196b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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