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六

戒律答疑讨论之六十六(20210513)

(一)

居士】有人留言:

澳大利亚兔子没有天敌,繁殖成灾,数量巨多,啃食植被,破坏生态,别的动物没有吃的。对于这些兔子,后来杀了很多,请问该杀吗?不杀,别的动物会没有吃的。

贤佳】生态困扰,是不善共业所感,世俗“不得已”而暴力处理,有功有过,不宜随喜,也不宜谴责,宜应悲悯,念佛回向。

 

(二)

居士】我需要打印一页文件寄出,所在的小镇没有打印的商业服务。远隔四、五公里之外的小镇有,但需要坐车才能到,耗时耗力。我在镇上看到村委会有工作人员,村委会挂了个牌子“便民服务”,我就去问能否帮忙打印,工作人员说可以。我说给钱,工作人员说不收钱。我问:“你们允许打印吗?不收钱会不会占公家便宜?”虽然我是看有“便民服务”的牌子进来的,也不希望为个打印让工作人员犯错误。工作人员说既然便民服务,这是小事,没事儿,然后帮忙打印了一下。回来路上,我又想,就算便民服务,会不会对象只是当地村民?因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这户籍不在此处,能否接受这个服务呢?这样一想,就有点拿不准了。对方也没问我是不是村民,我自己当时也没想到这一点。好在一页打印,商业收费顶多一元钱,从金额上没破盗戒。但抛开金额看,是否犯盗?

贤佳】不犯盗。应非严格只给当地村民的,应是开放便民服务,如同古代免费施粥、施茶,且是小钱,都不会计较。

 

(三)

居士】文章《出家人学“书法”和“国画”,原来是违背戒律的!》(https://mp.weixin.qq.com/s/R_ElrGwqfP3dUoRZZGSGOg)下有人留言:

当今,打着弘扬佛法旗号频繁出货的书法僧、画僧已经泛滥了,很多佛学院还专门开课培训,可悲的是,居士们还一窝蜂地随喜赞叹,以求得作品为荣。还有一些热衷唱所谓佛教歌曲的歌僧,其中唱出名气的“歌星僧”甚至出专辑名利双收,难道不违戒?请法师辨析以正视听。

贤佳】可回复:

唱歌曲是八关斋戒、比丘戒、梵网经菩萨戒明文禁止的,虽然“梵呗”可算没问题,但不应粗率将世俗乐曲滥同“梵呗”,僧人宜应尽量严谨避免,否则可能犯戒的罪过不是掌声、赞叹所能化解,何况还可能引发世俗讥嫌。更多辨析可参看:

《戒律答疑讨论之二十四·(五)》https://www.zhengxinfofa.org/1542.html

《戒律答疑讨论之四十三·(二)》https://www.zhengxinfofa.org/2042.html

 

(四)

居士】有人留言:

比丘尼不可以提起诉讼?这也不合理啊,不能维护合法权益?

贤佳】可回复:

比丘尼不应主动直接提起诉讼,但可将受侵害事况报官,不起诉任何人,由官方追查,且可被动应讼(顺应司法部门的召讼),并可告请比丘、居士、俗家亲友援护,居士、俗家亲友可以酌情提起诉讼。这样比丘尼容易得到多方援护,且避免有些尼众爱乐以诉讼侵扰人而易自取其辱。

如《五分律》说:“若比丘尼,为人轻凌,应语其父母;若无父母,应语其亲族;若无亲族,应语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若比丘、比丘尼有势力,不援护者,突吉罗。语时应云:‘彼轻凌我,为我诃谏!’不应言之。”(卷第十一)(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1_011.xml#pT22p0080c0307

《(南传律藏)经分别·比丘尼分别·僧残一》说:“为人所牵去、乞求保护、不指定〔何人〕而诉〔被害〕,痴狂者、最初之犯行者,不犯也。”(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N02/N02n0001_010.xml#pN02p0307a0502

《四分律行事钞·尼众别行篇》说我:“若居士言尼,官唤来,官自判与夺,尼不犯。若尼至官所言人,令官罚物,随多少犯罪,应偿。若被夺物,就官乞护,不道名字,官自访得治罚,无犯。若人入寺斫伐树木,不得夺刀斧,应还值。《五分》,若尼为人轻凌,语父母亲里有力者援护之。”(卷下)(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40/T40n1804_003.xml#pT40p0152a0101

《四分比丘尼戒本注解》(佛莹比丘尼)说:“《善见》卷十六云:‘若比丘尼语居士言“汝先说理”,若居士说理时,比丘尼得突吉罗(注:轻罪)。居士说已,比丘尼复向官说,比丘尼得偷兰遮罪(注:粗罪)。若居士复说,比丘尼得理,犯僧残,不得理亦犯僧残。’又云:‘若教官罚物,随物值多少犯罪,应偿。……若人偷比丘尼衣,不得言是贼,但言:“此人取贫道衣去。”若人当劫夺比丘尼,得就王乞护身,不得称名字;若道名字,犯。’又云:‘若人入比丘尼寺斫伐树木,不得夺刀斧及打坏。若打坏,应还值。不还,计值多少犯罪。’……不犯者:若比丘尼被唤,若欲有所启,若为强力所持去,若被系将去,若命难,若梵行难,虽口说,不告官,不犯。”(上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B08/B08n0026_001.xml#pB08p0104a0720

《四分律疏》(〔唐〕法砺律师)说:“所以不听言人者,有三过故:一,出家之人应怀四等(注:慈、悲、喜、舍等四无量心),陈辞举告,损恼前人,即非益物;二者,女人之性,理无外涉,是非难究,不闲进否,虽理灼然,言不自雪,丑累佛法,讥损处重;三,自坏心行,障道根本。具斯诸过,故所以制。”(卷第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41/X41n0731_006.xml#pX41p0682b0301

 

(五)

居士https://m.weibo.cn/7423772362/4635450377769048

(摘录){原告许金明(苏州报国寺法鑫法师)于2021年4月19日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诉被告觉智等侵犯名誉权纠纷的诉讼材料,至今已三周,没有收到立案通知。}

苏州报国寺在负责人单独决策下(非经僧团)强制迁单法鑫法师,且捏造事实污蔑其煽动居士闹事,如果法鑫法师的名誉不能恢复,极大可能影响其在其他寺院挂单常住,不起诉解决不了名誉权恢复,难道他也不能起诉吗?

贤佳】戒律禁止比丘尼直接起诉居士,结僧残罪(仅次于波罗夷的粗重戒),兼制比丘结突吉罗罪(小罪)。未说起诉僧人是否结罪。

如《四分律》说:“世尊尔时告诸比丘:‘自今已去当如是说戒:若比丘尼诣官言居士、若居士儿、若奴、若客作人,若昼、若夜、若一念顷、若弹指顷、若须臾顷,是比丘尼犯初法应舍僧伽婆尸沙。’比丘尼义如上。相言者,诣官共诤曲直。居士者,不出家人。儿者,居士所生。奴者,或买得,或家所生。客作者,财雇使作也。……比丘,突吉罗;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突吉罗。”(卷第二十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22.xml#pT22p0718c2105

《四分律》说:“时有比丘,共白衣诤,比丘即诣官言。时有大臣教捉系闭,遂狱中命过。彼疑,佛言:‘汝以何心?’答言:‘不以杀心。’佛言:‘不犯。而言人,突吉罗。’”(卷第五十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T22/T22n1428_056.xml#pT22p0982a0710

《四分律疏》(〔唐〕法砺律师)说:“别缘有四:一,诣格人断事官所;二,言白衣居士;三,辞列其事;四,官人下手疏,犯。……比丘讥损义微,故吉(注:突吉罗罪)。”(卷第六)(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X41/X41n0731_006.xml#pX41p0682b0801

《四分比丘尼戒本注解》(佛莹比丘尼)说:“‘诣官言居士、若居士儿、若奴、若客作人。’诣官言者,即诉讼也。居士者,即在家奉斋修道之人,或在俗之男女亦称居士。居士儿、若奴、若客作人,均作被告之人。若比丘尼与在家人斗诤,为财产、房舍产业、寺庙田地契约等等之产物,争是非曲直,作原告人往政府处控诉之谓也。……兼制:比丘突吉罗,余三众突吉罗。”(上册)(http://cbeta.buddhism.org.hk/xml/B08/B08n0026_001.xml#pB08p0103b2408

按理,僧人之间的矛盾应在僧团内部通过戒律审辨、灭诤而依戒律调解、处治。如果僧团内部不能如法如律调解、处治,那么应可酌情请政府调解、处治。可参看《论是否宜请政府处治破戒僧人》(https://www.zhengxinfofa.org/1861.html)。

居士】据说法鑫法师已多次到苏州宗教局要求维护合法权益,请他们依法解决问题,但解决不了呀。苏州民宗局干部说他肯定不能回报国寺去,民宗局的人这样说了,怎么可能调解、处治呢?法院是国家司法机构,起诉不也是请求政府处治?这样说来,有何不可?

贤佳】应是不违戒律,但宜酌情把握。

 

(六)

法师】请教两个问题:

1.为何一般情况下,寺院的殿堂不允许拍照?

(1)为使众生生起恭敬心故,毕竟,寺院不同旅游景点;带着恭敬心才能种善根。

(2)拍照太多,对佛像不好,闪光灯等缘故。

(3)殿堂的情景透过照片流传到外面,不大好。

2.为何不能踩殿堂的门槛?

(1)为提策恭敬心故。

(2)来寺院参访的人很多,每个人都踩一脚,门坎很容易损坏。

哪些看法是正确的?是否还有没想到的地方?

贤佳】这两条都不是佛制戒律,只是寺院的规定。

1.所说三个方面可能都是原因,另外可能考虑有些人拍了佛菩萨照片乱用而失敬造业。

2.所说两个方面可能都是原因,另外中国传统儒家礼节不许踩门槛,如《论语·乡党》说:“立不中门,行不履阈(注:yù,门槛)。”《礼记》说:“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闑(注:niè,门橛,古代竖在大门中央的短木)右,不践阈。……宾入不中门,不履阈,公事自闑西,私事自闑东。”

 

(七)

居士】如果寺院没有禁止拍摄佛像、殿堂,出于向朋友们弘扬佛教的发心(并非所有人常去寺院亲近三宝),拍摄并分享照片,可有不妥?

贤佳】没有不妥。本非佛制戒律,寺院不禁止则完全无妨。

 

(八)

居士】有居士问:发心去受菩萨戒的人,可以先跟着诵戒吗?

贤佳】未受戒,不应跟随听闻诵戒,但可自己读戒本。


Comments are clos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