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讨论类编14:相似法辨析

交流讨论类编14:相似法辨析(2018年)

(20201216整理)

次类:一、“观功念恩”辨析;二、杂类相似法。

  • “观功念恩”辨析

(一)

义工】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不信不依,除非天纵之才,好比佛陀,全靠自悟,那也是多生多劫中多少恩师指引才成就。师父引无量众生入得佛门,这样的功德不能一笔勾销,佛门讲的观功念恩呢?

贤佳】娑婆世界末法时代物欲横流、伪滥众多,宜应特别谨慎。【来源:《一些交流讨论(20180906)》·(一)】

 

(二)

居士】末学在想,学诚法师即使有犯错,但怎么说也曾经对我们有恩,毕竟他建了道场,学修体系让我们学习,不管这体系成熟否,也总算对我们有些恩德,批判得太厉害了,恐怕不好吧?我们是否该观功念恩为好。还有,比丘尼释贤丙有危险,法师您也要保重!前些天看北京佛教协会已经罢除了学诚法师作为龙泉寺主持的身份,现在他佛协会长也辞了,就够惨了吧,太费力纠结这事不是让自己因他人的过错而起烦恼吗?挺不值得的!末学是怕法师太纠结这事了,放不下,说得如有不妥之处,望法师谅解!

贤佳】感谢提醒!龙泉寺体系很多人仍然极力维护师父,说师父清白,说师父被政府迫害,这会使龙泉寺体系被作为邪教组织而打击、遣散的,师父也会受到更严厉处治。所以我随缘随力沟通,希望打破大家对师父的迷信和盲目维护,是挽救团体、救护师父,也是尽一份业缘责任吧。【来源:《一些交流讨论(20180906)》·(四)】

 

(三)

居士】我有问题请益法师:

我们是不是平时误解了“观过”?“观过”只是“观察过失”的意思,并不一定就是负面的,主要看是否以烦恼心为之。如您之前开示过的,“既要善于观功,也要善于观过,始终以经法、戒律校核自他,积极学法行法”,并引用《佛说大般泥洹经》的经文“若有持戒、修习慈心而观彼过,是则诸佛如来之法。欲令己身及诸众生悉皆安乐,是以应观他作不作,己身亦然”,就是说,为了自他究竟的安乐,应常常以经法、戒律检视自他是否存在过失(学法很重要),如果看到他人有过失,应以慈悲心(避免他人造恶而感受苦果)指出来?但是感觉对于初学者,要做到这样是不容易的,初学观过还是要谨慎的,因为凡夫以烦恼心观过的习气比较重,即便初发是慈悲心,观着观着就会在不知不觉间被烦恼所控制而忘失了初发心。请问您:“善于观过”除了要具正见,是否还需要有一定的慈悲心基础呢?

贤佳】是的。随喜善思!佛法以智慧为本,慈悲为首。不论慈悲强弱,都应明辨基本是非。例如皈依三宝,要明辨皈依如来等正觉、佛说十二部经、清净福田僧,不皈依天魔外道、外道典籍、外道邪众,否则失去皈依三宝,便非佛法。如同饮食,爱恶挑拣萝卜与白菜、馒头与大饼,便是不可取的贪欲挑食,但不应不挑拣米饭与砂石、蔬菜与毒草,不论爱恶心有无、强弱,否则便自害乃至害人。对法对人宜应明辨基本正邪是非,在此基础上长养秉持慈悲乃至深智。

居士】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要努力学法,获得正知见,以此校核自他所为。如果观到他人微小过失(如萝卜白菜、馒头大饼,都在许可的范围内),不能因为自己的不乐(挑剔、不满)而指出,应先调伏自己的烦恼,如果机缘合宜,再以慈悲心指出(慈悲心下的指出会考虑更全面,更易于让人接受);如果观到他人严重过失(如砂石、毒草,超出许可范围,会伤害自他生命),哪怕自己存在烦恼也要坚决指出来,因为自他的生命(法身慧命)重于自己烦恼的调伏。请问是这样的吗?

贤佳】是的。随喜审思!【来源:《一些交流讨论(20181010)》·(一)】

 

二、杂类相似法

(一)

居士】我发现很多出家人出家后心态也变了,觉得出家人高人一等,社会规范、法律不算数了,只有佛陀言论才是金口玉言,社会那套是浅薄的。

贤佳】如果真将佛陀言论当作金口玉言,那么会严谨以戒为师,不会妄护破重戒者。佛戒本身也要求尊重国法。【来源:《一些交流讨论(20181122)》·(四)】

 

(二)

居士】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感觉自己对佛法的认识提升了不少,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真正的佛法了。回顾以前,感觉那只是“种种善根”而已,总在佛法的边缘打转,无法认识真正的佛法。即便在寺里常住,依然是“不得法”、生活在边地的感觉,曾因此而极度痛苦过。虽然离证得这些真正的佛法依然很遥远,但至少看到了一点面目,因此而欢喜。感恩法师们一直以来辛勤地付出,让我们这些跟着学的人能够早些见到一点佛法的真容,早些闻到一点浓缩佛法的味道。

我有两个困惑想请益法师:

1.住持三宝的佛宝不是指各种佛像吗?在佛的三身中,佛像应该只能归为化身佛吧?为什么不能说佛像是化身佛呢?虽然佛像不能直接讲法,但可以表法,广义来说,被“见闻觉知”是否都可以算作“说法”呢?不知是否有经文对此有明确说明的吗?

2.如何理解“一切法皆是佛法”?那是大菩萨的境界吗?既然是“一切法”,肯定也包含世间法。如果按照“一切法皆是佛法”来说,世间法也是佛法,这是从什么角度来说的呢?是说世间法也不出佛法(具无常、无我性),都是缘起的,也都不昧因果,是从这个角度说的吗?否则的话,说佛法是“舟”,依佛法能“到彼岸”,如果我们凡夫眼中的那种世间的世俗法也看成佛法,那我们依世间法轮回了这么久,怎么没有“到彼岸”呢?我们凡夫眼中的世间法只会让我们更迷失,轮回得更久。以前我身边的师兄曾多次用“佛法不离世间法”来劝我不要“执着”,最近两次的辨析也都有相关内容,所以想请益法师。还有相关的:师父以前那种“做世间事(工作、家庭等)也回向善愿(与修行相关的)”的说法,现在想来怎么觉得不是那么靠谱呢?我理解,回向只会起到增强力量的作用,难道它还有改变方向的作用吗?如果那样,还有必要辛苦修行乃至出家修行吗?努力做世间事,然后猛力回向成佛岂不是一举两得?

贤佳】1.佛像是属于住持三宝,可以表法,是他人制作,不是佛的化现,不属于化相三宝。

2.说“一切法皆是佛法”,应是从胜义谛的层面讲其体性,或是已证胜义谛者能适缘善用一切法而方便度人。如《父子合集经》卷二十说:“时净饭王闻是说已,白言:‘世尊!若一切法皆佛法者,一切众生皆应是佛。’佛言:‘大王!众生不住颠倒见者即是佛也!大王!所言佛者,或名真如,或名实际,或名法界,但依俗谛推求诠表,非胜义谛作是说也。大王!一切诸法本无生灭,此名阿字陀罗尼门:无自性,无造作,无相貌,无因缘,无去来,无众生,无寿者,无养者,无补特伽罗,无戏论,无形状,无边际,无染污,无余习,无使者,无断者,无缚无解,无进无退,无胜无劣,无散乱,无妄失,无知无不知,非见非无见,非戒非无戒,非悔非离悔,非喜非无喜,非爱非无爱,非安非无安,非定非无定,非静非无静,非贪非离贪,非脱非离脱,非智非无智,非作非无作,非报非无报。大王!若能入解此阿字门,则能入解一切诸法。’”宋朝善月法师《金刚经会解》说:“一切法皆佛法者,谓显一切法‘如’清净故遍一切法,又为安立第一义故。……言一切法皆佛法故无虚,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故无实,无虚无实是名一切法。是一切法非复一切法,亦一如而已矣。”

在世俗谛层面,并非邪法、恶法、俗法等一切法皆是佛法。皈依三宝仪轨中说“宁舍身命终不皈依外道典籍,皈依如来所说三藏十二部一切经典”,岂许颟顸混滥?尤其不可滥视破戒作恶为佛法。

佛道因缘是多方面的,并非简单的做事行善回向就够。回向可以将行善资粮改变成熟方向,但这成熟的东西可能只是少分助缘。如发心和福德是生因,如果没有足够智慧作为了因,不能解脱生死,更不能成佛。如同积累百千万亿的柴草,但没有点火,就不能发光取暖。福德、智慧各自也是多层面的。

如《大智度论》说:“不但以福德因缘故可成佛道,要须智慧得成。……若菩萨欲行菩萨道,皆不应杂罪行,一切恶罪业不令妄起。杂行者于行道则难,不能疾成佛道,罪业因缘坏诸福德故。……依止爱见着善法故,是菩萨虽有福德,亦不得离老病死忧悲苦恼。杂行道故,尚不能得小乘,何况大乘?”(卷第二十九)

又说:“虽为一切众生,是心不清净,不知己身无吾我,不知取者无人无主,不知所施物实性不可说一、不可说异,于是三事心着,是为不清净,于世界中得福德报,不能直至佛道。……非但福德力故得道,欲成佛道要须勤大精进。……福德果报无常,天人中受乐,还复堕苦,厌是无常福德故,求实相般若波罗蜜。……佛有二种道:一者福德道,有人闻佛十力、四无所畏、四无碍智、十八不共法等,生恭敬信乐心;二者智慧道,有人闻说诸法因缘和合生故无有自性,便舍离诸法,于空中心不着。如月能润物、日能熟物,二事因缘故万物成就,福德道、智慧道亦如是。福德道能生诸功德,智慧道能于福德道中离诸邪见着。”(卷第三十四)

又说:“有人言福德成就故得佛道,有人言但得清净实智慧得佛道,如是等说皆是非因缘、少因缘,须菩提所不赞叹。今佛舍非因缘,亦舍不具足因缘,说是具足因缘,所谓六波罗蜜,三世菩萨学是乘具足,得成佛道。”(卷第五十一)【来源:《一些交流讨论(20181130)》·(一)】

 

(三)

居士】我最近在网上看到关于福智僧团的视频http://n.miaopai.com/media/nMNtv3CBjjF~Qv4nggZ8fAwrQ9x6K6KI(《一代宗师》)。里面谈到日常法师对金梦蓉女士说:“我的一切都是你的。”还告诉自己的弟子:“她(指金梦蓉女士)就是我。”我看了之后吧,首先是觉得匪夷所思,然后还有一点感动,觉得两位当事人如同琼瑶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样,像是真爱呀!所以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就是高僧大德一世清修,会不会后来突然遇到真爱呢?无关情欲,就是真心相爱,像唐僧遇到女儿国王,孙悟空遇到紫霞仙子那样?如果是这样,我是真的可以接受的:真爱并不污秽,不是淫乱不堪,高僧大德如果遇到真爱,也是纯真美好的事情。

贤佳】那不必出家,或还俗成家也可,否则偷偷摸摸,既违背佛法,也不顺俗法,是为矫诈欺诳。

生命自有真乐,不必慕求“真爱”。“生死疲劳从贪欲起,少欲无为,身心自在。”

居士】我认同您的观点,如果遇到真爱,还俗即可。

在世间,“不负如来不负卿”被广为称颂,成为堪比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经典。关于此事法师如何看?

贤佳】勤修佛道,断除情欲,平等慈悲,净法与人,便可“不负如来不负卿”。如《大智度论》说:“菩萨等心于此,通达无碍。得是无碍心已,众生虽有大罪大过,但欲利益,不生恼心。慈心安稳无碍不恼心,譬如孝子爱敬父母,如兄、如弟、如姊妹、如儿女,无淫欲心而生爱敬慈念。世人但能爱敬所亲,菩萨普及一切。得是柔软清净好心,名众生忍,是法忍初门。”(卷第七十二)

或者还俗做居士,成家立业,奉行五戒,断婚外情,也是“不负如来不负卿”。

《印光法师文钞三编》说:“淫欲为害,伤身丧志,虽属夫妻,亦当节制。若是邪淫,更非所宜,古今志士,无一犯之。”(卷第四)

《寿康宝鉴》说:“盖淫念一生,诸念皆起:邪缘未凑,生幻妄心;勾引无计,生机械心;少有阻碍,生瞋恨心;欲情颠倒,生贪着心;羡人之有,生妒毒心;夺人之爱,生杀害心。廉耻丧尽,伦理俱亏。种种恶业,从此而起。种种善愿,从此而消。故曰万恶淫为首。夫一动淫心,未必实有其事,已积恶造业如此,况显蹈明行、罔知顾忌者乎?!世有忠厚善人而身后不昌、才士文人而终身潦倒者,其病皆由于此。今欲断除此病,当自起念时截断病根!”

若是出家,而思“卿”慕“爱”,不勤治妄情,又不肯还俗,则既负如来也负“卿”。

《南山律在家备览》说:“凡夫重色,甘为之仆,终身驰骤,为之辛苦。《净心观》云:贪色者骄,贪财者吝,既骄且吝,虽有余德,亦不足观。……心行微细,粗情不觉,纵知违戒,制御犹难,岂况悠悠,终无清脱。请临现境,自审狂心。或宛转回头,或殷勤举眼,或闻声对语,或吸气缘根,虽未交身,已成秽业。大圣深制,信不徒然。谅是众苦之源、障道之本,是以托腥臊而为体,全欲染以为心,漂流于生死海中,焉能知返?交结于根尘网里,实谓难逃!当自悲嗟,深须勉强,或观身不净即是屎囊,或谛彼淫根实唯便道,或缘圣像,或念佛名,或诵真经,或持神咒,或专忆受体(所受戒体),或摄念在心,或见起灭无常,或知唯识所变,随心所到,着力治之。任性随流,难可救也!”

《地藏菩萨本愿经》说:“若有众生,侵损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蓝内恣行淫欲,或杀或害,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若有众生,伪作沙门,心非沙门,破用常住,欺诳白衣,违背戒律,种种造恶,如是等辈,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居士】法师是真正的出家人,自是严守戒律,让人敬佩。但对普通人来说,淫欲易除,怕是真爱难断。否则金梦蓉女士被人举报奸淫比丘,学诚法师骚扰尼师,虽证据确凿,却又有这么多人维护,究其原因,除了被蒙蔽或者利益使然,也未必没有真爱在其中。真爱金梦蓉女士,或者学诚法师之人,虽明知堕入地狱万劫不复,但如若地狱之中有所爱之人,也是甘之如饴的。这些人都不是外人用证据、说理就能回头的。

贤佳】什么是“真爱”?

居士】心理学上有个名词,非常浪漫,叫做无条件式的爱(unconditional love)。就如其名,这一种爱不附带任何条件,就爱你原本的模样,是因为你是你而爱你,不需要担心因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而使那一份爱少了一点点,just love the way you are 的纯纯爱。我觉得这是“真爱”,不因为对方做错事情而减少一分一毫。

贤佳】如果对方骗财骗色,始乱终弃,鄙弃此爱,移情别恋,您还坚持?

为什么要这种爱?爱的是什么?

居士】如若是我,如此爱一个人,最大的理由是他救我性命。我如蝼蚁之时,并无利可图,他出于怜悯,不求回报,救我性命,我从此爱他,就算后来他骗财骗色、始乱终弃、移情别恋,我也不减分毫爱意。就算随他堕入地狱,既然我本是他从地狱救起,现今随他一同再入地狱,也是理所应当的,我会甘之如饴。当然,我对学诚法师完全没有这种情感。

贤佳】他怎么救您性命?“也不减分毫爱意”,怎么表达、落实这种爱?父母给您性命,您是否对他们不附带任何条件地爱?如何表达、落实?

居士】父母给了性命,不见得是充满爱意、愿意抚养的。比如农村里,很多女孩子出生就被溺死,或者饱受父母歧视嫌弃,十多岁就被草草嫁人,换回彩礼给弟弟娶妻。这种女孩子,嫁入夫家,也不会被善待。伺候公婆,稍不留意就被打骂,一生孤苦。此时如若遇到了慈悲之人,不管是法师、神父,把她当作人来看待,怜她孤苦,教她独立,如此大恩,怎能不性命相报?反观自己亲身父母、公婆,又怎能升起感恩之心?

贤佳】先前说“我从此爱他,就算后来他骗财骗色、始乱终弃、移情别恋,我也不减分毫爱意”,岂是“见得是充满爱意”?何以“不减分毫爱意”?

您父母对您怎样?是“不见得是充满爱意、愿意抚养的”吗?

居士】我是举例,在龙泉寺里,目之所及,这样的情况不少。

至于我自己,家庭条件足以温饱,不存在给弟弟换彩礼娶妻的事情。法师如若对我个人情况好奇,我可单独再写邮件详细描述。

至于以上邮件所说情况,是请法师考虑还存在另一群人和另一种情况,不在法师先前讨论之列。

贤佳】了解了。我是想辨析一些观念。基于男女情欲的“真爱”,代价高,利益浅,实为自恋情结,自误误人,不应慕求赞叹。佛法的慈悲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平等无私的真爱,宜应慕求赞叹。一般父母慈爱子女也随顺这种真爱,宜应体会、珍惜,相应回馈,莫顺情欲浪奔而冷弃父母。

居士】没有遭遇过同样的境遇,对别人的痛苦当然是容易教导评说。但身在此中境遇的人,却是日夜痛苦万分、哀痛啼哭的。佛菩萨既然慈悲,对这些人,我想也是怜惜垂爱的,并不会一味谴责批判。大慈大悲,其中也包括对别人的痛苦充满了充分的理解和包容吧?

贤佳】是的,理解、包容之后呢?

居士】理解、包容之后,言辞自然有宽容、有慈悲,讲佛法自然有力量,自然也能对这些人宣说佛法真意。如果不理解、不包容,就算宣说佛法,这些人也不会接受的。一个不理解他们的人,对他们讲法,他们怎么能自愿欢喜接受呢?

贤佳】是的,但宜有智见,否则滥慈悲,讲相似佛法,可能只是误人。

居士】所以要两者兼具,才能正确弘法。如若执于一端,只有佛法正见,没有理解包容,或者只有理解包容,没有佛法正见,都不可取。

贤佳】是的。【来源:《一些交流讨论(20181214)》·(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