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诚感悟人生 第九章《寻找生命中的贵人》辨析

第九章《寻找生命中的贵人》

1、如此“依师”岂不成“依人不依法”了吗?
【原文】我们皈依以后,出家的法师对我们来讲就是我们的贵人,对我们最有作用的人。以出家的法师、以僧团作为我们学习、追随的榜样和目标。然后,要看出家的法师怎么做,我们也跟着怎么做;出家的法师告诉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去做。

【辨析】强调“依人不依法”,让学人放弃依法的理念。下面从导师、教法和见解三个方面来理解皈依。
《宗义宝鬘》节选:“所皈依的导师(佛)已经尽断一切的过失,并圆满种种的功德。导师主要具足四义:一、自离怖畏;二、于离他怖畏有善巧方便;三、依大悲利益有情;四、不论利损,皆平等利益。所皈依的教法皆从意乐与加行而不伤害众生,基于因果缘起,造善得善,造恶得恶,法尔如是。具备‘常、一、自主的我空’的见解,即主张没有常一自主的‘我’。‘常一自主的我’是:常,指恒常不生灭;一,指独一,无方分,不可分析;自主,指不需观待因缘,自然而有。外道承许离蕴‘我’,即五蕴是无常法有坏灭性,‘我’是恒常法无坏灭性,五蕴与‘我’为体异,在五蕴之外仍有一个恒常的、独一的、不观因缘的‘我’存在。”

如果我们皈依的对象不具备上面的三种特征,实际上就不是皈依佛教内道。下士夫有否皈依心?皈依必有欲求解脱之想,故下士道皈依仅为随顺皈依。
《宗义宝鬘》:“三宝虽有被皈依的条件、能力,有力救护有情离苦得乐,然而,三宝没有能力驱使有情造不造业(造不造业是有情的问题,三宝非创世主)。依止三宝,主要在于启发信心,依三宝教诫修习正行;也就是说,三宝有度化能力,众生也需依法修行,才能得救。
“一般而言,初修业者学佛的过程,应留意几点,即:
“1.应善了知并遮止意乐不清净,如世间八风、烦恼粗猛、习气浓厚,恶心、恶行遇境常得现行。现今少有为解脱、成佛而念经、闻法、说法等,为了有漏福报而说法、诵经、培福者反而居多,此易沦为意乐不清净。
“2.佛法不共外道教法,在于趋向证悟涅槃之法(具足出世间心)。悉如所述,佛果悲智圆满,在于因位时行任何善行皆以慈悲、智慧摄持,我们亦应如是常随佛学。
“3.切勿情绪性学佛,不坚固、不恒常、易中断、退心或不顾善根,此学佛态度无法成就。无疑的,修学佛法,除了需具圆满教授之外,也应依次第持续精进而行,若轻易放弃、退心,则甚或世间法也是难以圆满的。
“4.应恒自觉趣行、受持、相应,不依赖他人。同行、师长、经书只是助缘而已,就如阿底峡尊者说,一切法行皆自行,自造自行自感自果。仅求上师加持即能被救护的想法是不应理的,天上下雨,地上也需有种子才会长芽;三宝虽有救护能力,自身也要回头(自觉),否则难以得救。有些居士说在家庭、妻儿中即是轮回,舍家出家即是解脱——事实并非如此,解脱非搬家、换衣服、换身体、换身份,解脱主要是断心的烦恼。”

【辩护】结合上下文:“我们佛教徒就是为了要学习佛法,为了要成佛,这是我们的目标。出家人是照佛法去实践的人,一生一世,整个身心完全来实践佛法。出家人对我们来讲就是最重要的人。所以我们要去皈依了,如果我们不去皈依的话,我们就不容易学到佛法。我们皈依以后,出家的法师对我们来讲就是我们的贵人,对我们最有作用的人。以出家的法师、以僧团作为我们学习、追随的榜样和目标。然后,要看出家的法师怎么做,我们也跟着怎么做;出家的法师告诉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去做。”
这里讲的是三皈依中皈依僧的内涵。皈依三宝包括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道宣律祖云“佛法二宝赖僧弘传”,既已皈依僧,那三宝弟子要向僧学习,这个原则没有问题。这里是广义而言需要皈依僧。就狭义而言,某一僧人讲错了做错了自然不能效学,这时需依法不依人。当讲法者讲的如法时,以及广义的皈依僧时,即依人学法,这时的依人正是依法。
辨析中混淆了广义和狭义。

【再辨析】原文所讲为突出其体系之“依人不依法”。辨析法师明其弊已据教理详辨。辩护者所言为明显的咬文嚼字和文字游戏。

2、改变习惯岂可等同对治“习气”? 八地以上的菩萨才开始断除烦恼习气
【原文】这个是面对自己习气的一个好时候。如果我们依然还是顺着我们自己的一种习气,在做人、做事时,这种习气就会不断得到增长;如果我们要违逆这种习气,就是对治这种习气,是很痛苦的事情,也很不容易的事情。

【辨析】这里说的习气实际上指的是人的习惯。烦恼的根本是“我执”,我们改变自己的做事习惯不等于在破除“我执”。世间上面的很多人,因为生活、环境所迫,从事了自己不喜欢、不习惯的行业,甚至多次转行,也破除不了“我执”,从事不喜欢的行业引发嗔,改变后喜欢了是贪。破“我执”需要的是空正见和三无漏学。再说习气,佛教说的习气,主要指的是烦恼的习气,没有断烦恼的人,不存在说断烦恼习气的问题。八地以上的菩萨才开始断除烦恼习气,只有成佛才能完全断除烦恼习气,《瑜伽师地论》卷48:“谓于极欢喜住中,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断,一切上中诸烦恼品皆不现行。于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中(八地及以上菩萨),一切能障一向清净无生法忍,诸烦恼品所有粗重皆悉永断,一切烦恼皆不现前。于最上成满菩萨住中,当知一切烦恼习气随眠障碍皆悉永断,入如来住。当知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三种:一者在皮粗重。二者在肤粗重,三者在肉粗重。当知此中在皮粗重,极欢喜住皆悉已断。在肤粗重,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皆悉已断。在肉粗重,如来住中皆悉已断,得一切障极清净智,于三住中烦恼、所知二障永断。”

【贤佳附辨】讲者所说是引导弟子信众“调柔”听话,否则便顺着习气、增长习气,乃至执着持戒、遵守法规而不听从“善知识”、上位者的“智慧权变”教导也是习气,内心矛盾痛苦也要努力突破、放下。这是以相似法控制人心、惑滥正行。

【辩护】结合上下文:“我们在社会上、在家里,这种习性是很重的,自己不喜欢做的肯定不会去做。在庙里边,就不一样了。自己不喜欢做的要不要去做呢?这个是面对自己习气的一个好时候。如果我们依然还是顺着我们自己的一种习气,在做人、做事时,这种习气就会不断得到增长;如果我们要违逆这种习气,就是对治这种习气,是很痛苦的事情,也很不容易的事情。同时,又是增长我们另外一方面能力的时候。我们如果能够这样去认识,就是一个不同的发心。但是,我们常常会认为“别人不了解我们,别人安排的事情不合理,别人让我们做的事情是不是很如理、很如法”等等。所有这些,我们来到庙里边,都要很用心去体会。所谓如理不是说自己对佛法所理解的那种道理,符合不符合自己的行为叫做如理。这个佛说的道理,我们自己对佛法道理的体会还是很肤浅的。我们可能对方、其他的法师他为我们讲的这个道理,做的这个决定,也有可能不是非常圆满的,但是会比我们准确、深刻,这是很重要的。

我们如果相信了“这个法师们的理解总体上面来讲,比我们要准确”,那我们去做就不会错。从根本上面来讲,比我们理解要准确,我们照着去做就不会错。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学了佛法以后,弄不好还会麻烦更大。因为我们就很容易用佛法的名词和一些道理把自己包装起来。遇到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可以讲出一大通的道理。同我们此时此刻内心的状态或境界是两回事。好说道理的人,常常是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不能在我们内心的境界上面,去突破这种困局,在内心的这种境界上面去做功夫。而是遇到外缘、外境的时候,我们讲出另外的一套道理为自己作说明、解释。这样,就不是一种很正确的学佛的态度。这一点是非常非常的微细的。所以我们学习佛法,要有良师益友,原因就是在这里。平时,大家可能没有事的时候可以拿着经论来读诵、研讨、谈体会等等,这些当然也是很好的,但是毕竟是坐而论道。因为你坐在这里论和真正去实践又是一回事。”
这段文字说的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佛法讲对治法,那这里对治的是什么问题呢?是一种我爱执、我执。“我喜欢、我习惯、我对、我有道理,我如法,我应该这么做”,佛法讲无我就是为了破掉我们的我执,结果我们学了佛法之后时时处处都是“我”,“我对、我如法、我有道理”,这个佛法没有成为净化“我”、减轻我执,反而增加了我执,这个“我”是越修越大,“我执”越来越重,越学离佛越远。这个是学佛人非常常见的错误,非常容易犯。{作者体系无戒定慧闻思修,违乱佛教,如何破我执?}

【再辨析】结合上下文,其旨在洗脑,令大家依从其体系,听话做事,依师依友。作者对佛法的理解本就粗浅错谬。其原话“那我们如果说相信了这一点,说,这个法师们的理解总体上面来讲,比我们要准确,那我们去做就不会错。”此逻辑属于一年级教幼儿园就可以完成博士学位。
经论意指及其体系流弊详见法师辨析

3、“对方、其他的法师他为我们讲的这个道理”就一定是“如理”的吗?
【原文】所谓如理不是说自己对佛法所理解的那种道理,符合不符合自己的行为叫做如理。这个佛说的道理,我们自己对佛法道理的体会还是很肤浅的。我们可能对方、其他的法师他为我们讲的这个道理,做的这个决定,也有可能不是非常圆满的,但是会比我们准确、深刻,这是很重要的。

【辨析】这是让学人承认,上位说的永远是更对的(“比我们准确、深刻”),不要相信自己的想法。“如理”其实指的是符合佛陀的教理,知善知恶,知修知断。
《佛教基本知识》(正果法师):“如《法蕴足论》第一卷说:‘云何名为如理作意?谓从善士闻正法已,内自庆慰,欢喜踊跃:“奇哉!世尊能说如是深妙正法!佛所说苦,实为真苦;佛所说集,实为真集;佛所说灭,实为真灭;佛所说道,实为真道。”彼由如是内自庆慰,欢喜踊跃,引摄其心,随摄等摄作意发意,审正观察深妙自义,如是名为如理作意。’
“这如理作意总有两种,即不增益非真实有的作意和亦不损减诸真实有的作意。如《瑜伽师地论》第一卷说:‘如理所引者,谓不增益非真实有,如四颠倒。谓于无常,常倒;于苦,乐倒;于不净,净倒;于无我,我倒。亦不损减诸真实有,如诸邪见,谓无施与等诸邪见行。或法住智如是了知诸所知事,或善清净出世间智如实觉知所知诸法,如实名为如理所引。与此相违,当知不名为如理所引。’
“常、乐、净、我四种妄执,非所知事上真实所有,是愚夫于所知事上不如实知所引起的增益倒执,故是非理作意。如理作意,是如其所闻正法理而了知诸行无常、有漏皆苦、身器不净、人法无我。于所知事不起四种非真实有的颠倒见,故是如理作意。持戒生天,布施招感大福财,乃至修无漏行可证阿罗汉等,皆真实事,邪见的人毁谤无有,这是损减真实有的非理作意。
“听闻正法的人,于布施、持戒等有果报的真实事,如正法理思惟信受,不损减为无,是名如理作意。‘法住智’,即如佛所说法义而无倒了知,如《瑜伽师地论》卷十说:‘云何以法住智?谓如佛施设开示,无倒而知。’‘所知事’,即不净、慈愍、缘起、界差别、阿那波那念、蕴善巧、界善巧、处善巧、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等。于这些事理能正了知,是名如实了知。广如《瑜伽师地论》二十六卷《声闻地》所说。‘出世间智’,即如理智,此智住有学位名为清净,住无学位名善清净。此出世间于所知诸法,能亲证真实,故名‘如实觉知’。‘所知诸法’,即色、心、心所等有为无为法。如前第一章已说。如上所说两种如理所引,是名如理作意。学佛的人应依教奉行。”

【贤佳附辨】讲者惯于将部分可能情况直接作为普遍必定情况来说,看似有理(有时可能),其实武断忽略差别和危险,引导人盲目信从。

【辩护】见上,上一个已解释。

【再辨析】见上,上一个已解释。

4、“没有事的时候”才来“读诵、研讨”经论,难道“听闻是为了更好的做事”吗?
【原文】“平时,大家可能没有事的时候可以拿着经论来读诵、研讨、谈体会等等,这些当然也是很好的,但是毕竟是坐而论道。因为你坐在这里讨论和真正去实践又是一回事。”、“’什么叫做正见,什么叫做正思惟’,我们把这个事情认识清楚了,就照着去思考、去做。把它做出来,把它做好,这是非常关键的。”、“不等于说我们学佛学了多少年,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事。学了多少年,只是代表一个时间。不等于说我们的成绩有多么好,那是两回事的。”

【辨析】出现这种现象说明听闻者没有把握住教法的要点,听闻了超越现有基础太多的法类,就像小学生听了大学生的课,所以用不上。听闻者有自己的基础,佛法也是由浅入深,那听和教就需要有个交集。但不可以因为自己听闻用不上力,而认为听闻作用不大,做事才是实修。做事实际上完全可能是在满足一个人的内心成就感。《广论》:“故于听闻不能持文、思惟不能解义、修习相续不生,慧力至极微劣之时,依福田力,是要教授。”做事是为了积累福报,让闻思修、戒定慧能顺利进行,而不应理解为听闻是为了更好的做事,我现在能做事,就是在实修菩提心,没有大的困难出现,就不用学习、听闻佛法了。文殊、普贤、观音、弥勒等大菩萨尚且请佛讲法,何况我们还是凡夫。
如果认为诸大经论不能用来指导实际修行,实修需要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讲授,便是在集聚诽谤正法的业障。《广论》:“若起是解——‘诸大经论是讲说法,其中无有可修要旨,别有开示修行心要正义教授’,遂于正法执有别别讲、修二法,应知是于无垢经续、无垢释论起大敬重而作障碍,说‘彼等中不显内义,唯是开辟广大外解’,执为可应轻毁之处,是集诽谤正法业障。”
实际诸大论典就是最重要、最珍贵的教授,如果在修时舍弃了对诸大经论的闻思,那么怎么会对经论的义理形成定解,并视经论为最胜教授呢?如果佛的契经和龙树菩萨等的论典都不是最胜教授,那又有谁能造出比这些更殊胜的教授呢?谁又能找到超过佛陀、弥勒菩萨、龙树菩萨的论师呢?《广论》:“现见诸大经论之中所诠诸义,多分皆须以观察慧而正观择。此复修时若弃舍者,则于彼等何能发生定解,见为最胜教授?此等若非最胜教授,谁能获得较造此等尤为殊胜教授论师?”

【辩护】这段话没有问题。这里说的是学习经论和实践的区别。举一个常见的例子,绝大多数人都有这个经验,我们在上课、读书、学习的时候已经弄懂了,可是到了考试的时候却答不出来,这就是学习经论和实践的区别。

【再辨析】原文怎么扯都对的逻辑。辩护者不知所云。

5、岂可“苟且和合”?
【原文】缘起法的特点就是“和合”。人与人和合,事与事和合,物与物和合,就是所有的规范。

【辨析】正因为有为法是缘起的,没有“我”,不是常、一、主宰的,所以会不断的变化,变化才是“缘起”的特点,“和合”稳定都是暂时的。

【贤佳附辨】人与人、事与事、物与物有时矛盾冲突乃至离散坏灭,岂非缘起法?同流合污、苟和成事、聚敛财物,而破戒违法以致现世身败名裂、来世堕落恶道,岂非缘起法?可不深思?讲者所说是偏狭界定缘起法而以缘起法的高帽引导人苟且和合。

【辩护】结合上下文:“缘起法,是佛教的根本。缘起法的特点就是“和合”。人与人和合,事与事和合,物与物和合,就是所有的规范。比如一个佛堂,这个佛像、供桌、拜垫,怎么摆,才是最合适的、最规范的,那么这个是物与物和合。还有人还要跟物和合的,人要排得整齐,前后左右都是对齐的,一排一排等等。那我们做的事情也要和合,我们请师、唱赞、请圣、忏悔等等,在佛堂里面就是念经、闻法、礼拜,谈一些跟佛法相关的事情。在佛堂里面做的事情,就跟这个场地符合了。如果我们在佛堂里边做别的事情,就不和合了,比如在里面聊天、打电话,这都不和合了。缘起的法的和合,怎么样去体会?体会到它的和合?怎么样子叫做缘起法?这个法又是什么呢?要怎么去体会?我们大家都知道,人都是有感受的、有感觉的。感受有三种:一种是痛苦的感受,就是我们常常所讲到的“苦苦”;一种是快乐的感受,就是我们常常所谈到的“坏苦”,这个快乐会过去;一种是不苦不乐的感受——舍受,叫做“行苦”。世间上面所有的一切感受、一切的痛苦,无非这三种,苦受、乐受、舍受,苦乐舍三受都是痛苦,诸受皆苦,它的本质就是痛苦的。那么诸受皆苦,一切的感受都是痛苦,跟缘起法的关系就是,“我们哪些行为的造作会引发诸受皆苦?我们哪些行为的造作,哪些行为的和合,才能够消除这些痛苦,达到快乐”。不一样的。就是两种缘起,清净法的缘起,染污法的缘起,是不一样的。学习佛法目的就是要让染污法的缘起,变成清净法的缘起。染污法的缘起,跟清净法的缘起的关键点在于人的发心、心态以及内心对佛法的成就,从这方面来衡量和看待的。比如说,一个心理健康的人跟一个心理有疾病的人,这是不一样的两种人。心理健康的人对事物的看法很乐观,心理有疾病的人对事物的看法就是悲观的、消极的,不同的认识。因为心理有毛病,自然而然,认知的结果也就是负面的;心理很健康,对外在事物的认识也就是比较乐观、正面。”
这句话完整的说是“缘起法的特点是可以产生“和合””。文中提到,有清净的缘起,也有染污的缘起。正是因为是缘起的、无常的、变化的,所以可以改变,所以可以让染污法的缘起变成清净法的缘起。这里的“和合”代表清净法,“不和合”代表染污法。{文字游戏,师心自用。}
辨析中还是没能全面的把握文意,断章取义了。

【再辨析】原文落脚点在事上、组织上、管理上,和修行无关,且作者对“苦乐”“清净”等问题理解偏谬。